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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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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友兰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译者: 赵复三
出版年: 2009-5
页数: 397
定价: 35.00元
装帧: 精装
丛书: 冯友兰作品精选
ISBN: 9787108030795

第一章中国哲学的精神

哲学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

我所说的哲学,就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

每种大宗教的核心都有一种哲学。事实上,每种大宗教就是一种哲学加上一定的上层建筑,包括迷信、教条、仪式和组织。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

至于道家,它是一个哲学的学派;而道教才是宗教,二者有其区别。道家与道教的教义不仅不同,甚至相反。道家教人顺乎自然,而道教教人反乎自然。道教有征服自然的科学精神。

作为哲学的佛学与作为宗教的佛教,也有区别。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对佛学比对佛教感兴趣得多。

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可以叫做”超道德的”价值。爱人,是道德价值;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有人会倾向于把超道德价值叫做宗教价值。但是依我看来,这种价值并不限于宗教,除非此处宗教的含义与前面所说的不同。例如,爱上帝,在基督教里是宗教价值,但是在斯宾诺莎哲学里就不是宗教价值,因为斯宾诺莎所说的上帝实际上是宇宙。严格地讲,基督教的爱上帝,实际上不是超道德的。这是因为,基督教的上帝有人格,从而人爱上帝可以与子爱父相比,后者是道德价值。所以,说基督教的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是很成问题的。它是准超道德价值。而斯宾诺莎哲学里的爱上帝才是真超道德价值。

对以上的问题,我要回答说,对超乎现世的追求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国人并不是这条规律的例外。他们不大关心宗教,是因为他们极其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他们在哲学里满足了他们对超乎现世的追求。他们也在哲学里表达了、欣赏了超道德价值,而按照哲学去生活,也就体验了这些超道德价值。

中国哲学的问题和精神

对于每一种人,都有那一种人所可能有的最高的成就。例如从事于实际政治的人,所可能有的最高成就是成为大政治家。从事于艺术的人,所可能有的最高成就是成为大艺术家。人员有各种,但各种的人都是人。专就一个人是人说,所可能有的最高成就是成为什么呢?照中国哲学家们说,那就是成为圣人,而圣人的最高成就是个人与宇宙的同一。问题就在于,人如欲得到这个同一,是不是必须离开社会,或甚至必须否定”生”?

照某些哲学家说,这是必须的。佛家就说,生就是人生的苦痛的根源。柏拉图也说,肉体是灵魂的监狱。有些道家的人”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疴溃痈。”这都是以为,欲得到最高的成就,必须脱离尘罗世网,必须脱离社会,甚至脱离”生”。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最后的解脱。这种哲学,即普通所谓”出世的哲学”。另有一种哲学,注重社会中的人伦和世务。这种哲学只讲道德价值,不会讲或不愿讲超道德价值。这种哲学,即普通所谓”入世的哲学”。

专就中国哲学中主要传统说,我们若了解它,我们不能说它是入世的,固然也不能说它是出世的。它既入世而又出世。有位哲学家讲到宋代的新儒家,这样地描写他:”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入世与出世是对立的,正如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也是对立的。中国哲学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反命题统一成一个合命题。如何统一起来?这是中国哲学所求解决的问题。求解决这个问题,是中国哲学的精神。

中国哲学以为,一个人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行动上完成这个统一,就是圣人。他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中国圣人的精神成就,相当于佛教的佛、西方宗教的圣者的精神成就。但是中国的圣人不是不问世务的人。他的人格是所谓”内圣外王”的人格。内圣,是就其修养的成就说;外王,是就其在社会上的功用说。所谓”内圣外王”,只是说,有最高的精神成就的人,按道理说可以为王,而且最宜于为王。至于实际上他有机会为王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亦是无关宏旨的。圣人的人格既是内圣外王的人格,那么哲学的任务,就是使人有这种人格。所以哲学所讲的就是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

儒家认为,处理日常的人伦世务,不是圣人分外的事。处理世务,正是他的人格完全发展的实质所在。他不仅作为社会的公民,而且作为”宇宙的公民”,即孟子所说的”天民”,来执行这个任务。

由于哲学的主题是内圣外王之道,所以学哲学不单是要获得这种知识,而且是要养成这种人格。金岳霖教授在一篇未刊的手稿中指出的:”中国哲学家都是不同程度的苏格拉底。其所以如此,因为道德、政治、反思的思想、知识都统一于一个哲学家之身;知识和德性在他身上统一而不可分。他的哲学需要他生活于其中;他自己以身载道。遵守他的哲学信念而生活,这是他的哲学组成部分。他要做的事就是修养自己,连续地、一贯地保持无私无我的纯粹经验,使他能够与宇宙合一。显然这个修养过程不能中断,因为一中断就意味着自我复萌,丧失他的宇宙。因此在认识上他永远摸索着,在实践上他永远行动着,或尝试着行动。这些都不能分开,所以在他身上存在着哲学家的合命题,这正是合命题一词的本义。对于他,哲学从来就不只是为人类认识摆设的观念模式,而是内在于他的行动的箴言体系;在极端的情况下,他的哲学简直可以说是他的传记。”

第二章 中国哲学的背景

中国的艺术和诗歌

中国哲学的方法论农的眼界不仅限制着中国哲学的内容,例如”反者道之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还限制着中国哲学的方法论。诺思罗普(Northrop)教授说过,他说,”用直觉得到的概念,是这样一种概念,它表示某种直接领悟的东西,它的全部意义是某种直接领悟的东西给予的。’蓝’,作为感觉到的颜色,就是一个用直觉得到的概念。……用假设得到的概念,是这样一种概念,它出现在某个演绎理论中,它的全部意义是由这个演绎理论的各个假设所指定的。……‘蓝’,在电磁理论中波长数目的意义上,就是一个用假设得到的概念。”

我认为他在这里已经抓住了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之间的根本区别。学中国哲学的学生开始学西方哲学的时候,看到希腊哲学家们也区别有和无,有限和无限,他很高兴。但是他感到很吃惊的是,希腊哲学家们却认为无和无限低于有和有限。在中国哲学里,情况则刚刚相反。为什么有这种不同,就因为有和有限是有区别的、无和无限是无区别的。从假设的概念出发的哲学家就偏爱有区别的,从直觉的价值出发的哲学家则偏爱无区别的。

我们若把诺思罗普在这里指出的,和我在本章开头提到的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出,已区分的审美连续体的概念,由此而来的未区分的审美连续体的概念以及区分的概念(同上,187页),基本上是农的概念。农所要对付的,例如田地和庄稼,一切都是他们直接领悟的。他们纯朴而天真,珍贵他们如此直接领悟的东西。这就难怪他们的哲学家也一样,以对于事物的直接领悟作为他们哲学的出发点了。

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哲学里,知识论从来没有发展起来。我看见我面前的桌子,它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它是仅仅在我心中的一个观念还是占有客观的空间,中国哲学家们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这样的知识论问题在中国哲学(除开佛学,它来自印度)里是找不到的,因为知识论问题的提出,只有在强调区别主观和客观的时候。而在审美连续体中没有这样的区别。在审美连续体中认识者和被认识的是一个整体。

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哲学所用的语言,富于暗示而不很明晰。它不很明晰。因为它并不表示任何演绎推理中的概念。哲学家不过是把他所见的告诉我们。正因为如此,他所说的也就文约义丰。正因为如此,他的话才富于暗示,不必明确。

中国哲学中不变的和可变的成分

一旦中国工业化了,旧的家族制度势必废除,儒家论证它合理的理论也要随之废除。但是这样说并不是说儒家的社会哲学中就没有不相对的东西了。理想的人生是这样一种人生,虽然对宇宙有极高明的觉解,却仍然置身于人类的五种基本关系的界限之内。这些人伦的性质可以根据环境而变。但是这种理想本身并不变。

第三章 各家的起源

司马谈和六家

  • 第一是阴阳家。他们讲的是一种宇宙生成论。它由”阴”、”阳”得名。
  • 第二是儒家。这一家在西方文献中称为”孔子学派”。
  • 第三是墨家。这一家在墨子领导下,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
  • 第四是名家。这一家的人,兴趣在于他们所谓的”名”、”实”之辨。
  • 第五是法家。汉字”法”的意义是法式、法律。他们主张,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法典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儒者强调的道德惯例上。
  • 第六是道德家。这一家的人把它的形上学和社会哲学围绕着一个概念集中起来,那就是”无”,也就是”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德性,这就是”德”,翻译成英文的virtue(德),最好解释为内在于任何个体事物之中的power(力)。这一家,司马谈叫做”道德家”,后来简称”道家”。

刘歆及其关于各家起源的理论

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在周朝(公元前1122?‐前225年)前期的社会制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就是与这个部门有关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当时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所以当时只有”官学”,没有”私学”。这就是说,任何一门学术都没有人以私人身份讲授。只有官吏以某一政府部门成员的身份才能够讲授这门学术。这个理论说,周朝后期的几百年,王室丧失了极力,政府各部门的官吏也丧失了职位。流落各地。他们这时候就转而以私人身份教授他们的专门知识。于是他们就不再是”官”,而是私学的”师”。各个学派正是由这种官、师分离中产生出来的。

刘歆所作的全部分析如下:

  •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
  •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长也。
  •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
  •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
  •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
  •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此其所长也。
  • “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颛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
  •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
  •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此其所长也。
  •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尧狂夫之议也。”(《汉书.艺文志》)

第四章 孔子:第一位教师

孔子和六经

刘歆说儒家”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六经就是《易》、《诗》、《书》、《礼》、《乐》(今佚)、《春秋》(鲁国编年史,起自公元前722年,讫于公元前479年即孔子卒年)。这些经的性质由书名就可以知道,唯有《易》是例外。《易》被后来儒家的人解释成形上学著作,其实本来是一部卜筮之书。

正名

关于社会,他认为,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是实行他所说的正名。孔子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换句话说,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类事物的本质。因此,这些事物都应当与这种理想的本质相符。君的本质是理想的君必备的,即所谓”君道”。君,若按君道而行,他才于实,于名,都是真正的君。这就是名实相符。不然的话,他就不是君,即使他可以要人们称他为君。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孔子正名学说的含义。

仁、义

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为。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想中,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这里已经有了后来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们认为义利之辨在道德学说中是极其重要的。

义的观念是形式的观念,仁的观念就具体多了。人在社会中的义务,其形式的本质就是它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但是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爱人”,就是”仁”。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有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论话.颜渊》)。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以”仁人”一词与全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perfectvirtue(全德)。

忠、恕

如何实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称之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知命

孔子说他自己:”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他尽了一切努力,而又归之于命。命就是命运,孔子则是指天命,即天的命令或天意;换句话说,它被看作一种有目的的力量。但是后来的儒家,就把命只当作整个宇宙的一切存在的条件和力量。我们的活动,要取得外在的成功,总是需要这些条件的配合。但是这种配合整个地看来,却在我们能控制的范围之外。所以我们能够做的,莫过于一心一意地尽力去做我们知道是我们应该做的事,而不计成败。这样做,就是”知命”。要做儒家所说的君子,知命是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所以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

由此看来,知命也就是承认世界本来存在的必然性,这样,对于外在的成败也就无所萦怀。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就永不失败。因为,如果我们尽应尽的义务,那么,通过我们尽义务的这种行动,此项义务也就在道德上算是尽到了,这与我们行动的外在成败并不相干。

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所以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又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

第五章 墨子: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

兼爱

墨子出于游侠,兼爱正是游侠职业道德的逻辑的延伸。这种道德,就是,在他们的团体内”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这是后来的侠客常常说的话)。以这种团体的概念为基础,墨子极力扩大它,方法是宣扬兼爱学说,即天下的每个人都应该同等地、无差别地爱别的一切人。

天志和明鬼

如何说服人们兼爱呢?实行兼爱是利天下的唯一道路,说仁人是实行兼爱的人。可是人们还会问:我个人行动为什么要利天下?我为什么必须成为仁人?你可以进一步论证说,如果对全天下有利,也就是对天下的每个人都有利。可是绝大多数人都很近视,看不出这种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诱导人们实行兼爱,所以墨子在上述的道理之外,又引进了许多宗教的、政治的制裁。因此,《墨子》有几篇讲”天志”,”明鬼”。其中说,天帝存在,天帝爱人,天帝的意志是一切人要彼此相爱。天帝经常监察人的行动,特别是统治者的行动。他以祸惩罚那些违反天意的人,以福奖赏那些顺从天意的人。除了天帝,还有许多小一些的鬼神,他们也同天帝一样,奖赏那些实行兼爱的人,惩罚那些交相”别”的人。

国家的起源

们若要实行兼爱,除了宗教的制裁,还需要政治的制裁。《墨子》有《尚同》三篇,其中阐述了墨子的国家起源学说。照这个学说所说,国君的权威有两个来源:人民的意志和天帝的意志。它更进一步说,国君的主要任务是监察人民的行动,奖赏那些实行兼爱的人、惩罚那些不实行兼爱的人。为了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他的权威必须是绝对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要问:为什么人们竟然自愿选择,要有这样的绝对极威来统治他们呢?

墨子的回答是,人们接受这样的权威,并不是由于他们选中了它,而是由于他们无可选择。照他所说,在建立有组织的国家之前,人们生活在如汤玛斯.霍布士所说的”自然状态”之中。在这个时候”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墨子.尚同上》)如此说来,国君最初是由人民意志设立的,是为了把他们从无政府状态中拯救出来。

如是墨子论证出,国家必须是极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威必须是绝对的。这是他的国家起源学说的必然结论。因为国家的设立,有其明确的目的,就是结束混乱,混乱的存在则是由于”天下之人异义”。因此国家的根本职能是”一同国之义”(均见《墨子.尚同上》)。一国之内,只能有一义存在,这一义必须是国家自身确定的一义。别的义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如果存在别的义,人们很快就会返回到”自然状态”,除了天下大乱,一无所有。

第六章 道家第一阶段:杨朱

杨朱的基本观念

杨朱的两个基本观念:”为我”,”轻物重生”。

道家的发展

先秦道家哲学的发展,一共有三个主要阶段。属于杨朱的那些观念,代表第一阶段。《老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二阶段。《庄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三阶段即最后阶段。

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全生避害。为了全生避害,杨朱的方法是”避”。这也就是普通隐者的方法,他们逃离人世,遁迹山林,心想这样就可以避开人世的恶。可是人世间事情多么复杂,不论你隐藏得多么好,总是有些恶仍然无法避开。所以有些时候,”避”的方法还是不中用。《老子》的大部分思想表示出另一种企图,就是揭示宇宙事物变化的规律。事物变,但是事物变化的规律不变。一个人如果懂得了这些规律,并且遵循这些规律以调整自己的行动,他就能够使事物转向对他有利。这是先秦道家发展的第二阶段。

《庄子》有许多地方加以发挥,产生了齐生死、一物我的理论。它的意思也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生死,看物我。从这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就能够超越现实的世界。这也是”避”的一种形式;然而不是从社会到山林,而很像是从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

一个人如果不能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那么这一切方法没有哪一个能够绝对保证他不受伤害。不过,从更高的观点看事物,也就意味着取消自我。我们可以说,先秦道家都是为我的。只是后来的发展,使这种为我走向反面,取消了它自身。

第七章 儒家的理想主义派:孟子

人性善

每个人应当毫不考虑自己利益,无条件地做他应该做的事,成为他应该成为的人。换句话说,他应当”推已及人”,这实质上就是行”仁”。但是孔子虽然讲了这些道理,他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每个人应该这样做。孟子就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在回答的过程中,孟子建立了人性本善的学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沐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儒墨的根本分歧

孟子以”距杨墨”为己任,他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墨子.膝文公下》)很明显,杨朱的学说是反对仁义的,因为仁义的本质是利他,而杨朱的原则是利己。

爱家人,推而至于也爱家人以外的人,这也就是行”忠恕之道”,回过来说也就是行”仁”,这都是孔子倡导的。这其间并无任何强迫,因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恻隐之心,不忍看得别人受苦。这是”仁之端也”,发展这一端就使人自然地爱人。但是同样自然的是,爱父母,总要胜过爱其他一般的人,爱是有差等的。

儒家的观点是这样。墨家则不然,它坚持说,爱别人和爱父母应当是同等的。这会不会弄成薄父母而厚别人,且不必管它,反正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消除儒家的有差等的爱。孟子抨击”墨氏兼爱,是无父也”的时候,心中所想的正是这一点。

但是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带根本性的分歧。这就是,儒家认为,仁是从人性内部自然地发展出来的;而墨家认为,兼爱是从外部人为地附加于人的。

政治哲学

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媵文公上》)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有人伦以及建立在人伦之上的道德原则。国家和社会起源于人伦。照墨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有用;照儒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应当存在。

君若没有圣君必备的道德条件,人民在道德上就有革命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杀了君,也不算弑君之罪。这是因为,照孟子说,君若不照理想的君道应当做的做,他在道德上就不是君了,按孔子正名的学说,他只是”一夫”。

照孟子和后来的儒家说,有两种治道。一种是”王”道,另一种是”霸”道。照孟子所说,王道并无奥妙,也不难。《孟子.梁惠王上》中记载。有一次齐宣王看见一头牛被人牵去作牺牲,他”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因而命令用羊替换它。于是孟子对宣王说,这就是他的”不忍人之心”的例子,只要他能够把它推广到人事上,他就是行王道。宣王说他办不到,因为他有好货、好色的毛病。孟子说,人人好货、好色,王如果由知道自己的欲望,从而也知道他的所有人民的欲望,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满足这些欲望,这样做的结果不是别的,正是王道。

孟子对宣王所说的一切,没有别的,就只是”善推其所为”,这正是行忠恕之道。

神秘主义

照孟子和儒家中孟子这一派讲来,宇宙在实质上是道德的宇宙。人的道德原则也就是宇宙的形上学原则,人性就是这些原则的例证。孟子及其学派讲到天的时候,指的就是这个道德的宇宙。理解了这个道德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

孟子还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怨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换句话说,一个人通过充分发展它的性,就不仅知天,而且同天。一个人也只有充分发展他的不忍人之心,他才内有仁德。要达到仁,最好的方法是行忠恕。通过行忠恕,他的自我、自私,都逐步减少了。一旦减无可减,他就感觉到再也没有人与我的分别,再也没有人与天的分别。这就是说,他已经同天,即与宇宙同一,成为一个整体。由此就认识到”万物皆备于我”。从这句话我们看到了孟子哲学中的神秘主义成分。

“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可以叫做”知道”。道就是提高精神境界的道。另一方面,孟子叫做”集义”,就是经常做一个”天民”在宇宙中应当做的事。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是孟子说的”配义与道”。一个人能够”知道”而且长期”集义”,浩然之气就自然而然地产生。浩然之气不是别的,就是充分发展了的人性,而每个人的人性基本上是相同的。人性相同,正如每个人的身体形状相同。

第八章 名家

名家和”辩者”

从逻辑上讲,中国古代哲学的名与实的对立,很像西方的主词与客词的对立。例如说,”这是桌子”,”苏格拉底是人”,其中的”这”与”苏格拉底”都是”实”,而”桌子”与”人”都是”名”。

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一种是强调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我们来看一句简单的话:”这是桌子”,其中的”这”指具体的实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的。可是”桌子”在这句话里指一个抽象范畴,即名称,它是不变的,永远是它那个样子。”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

惠施的相对论

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但是我们能够独立于经验,即离开经验,说:它外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无外”);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无内”)。”至大”与”至小”。像这样下定义,就都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像这样再分析”大一”、”小一”这些名,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从这个概念的观点看、他看出实际的具体事物的性质、差别都是相对的、可变的。

公孙龙的共相论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由于”马”与”白马”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似乎是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主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设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彼此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所以,从知识论方面说,只有”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思。

公孙龙的第二部分辩论是形上学的辩论。其基本思想是,坚、白二者作为共相,是不定所坚的坚,不定所白的白。坚、白作为共相表现在一切坚物、一切白物之中。当然,即使实际世界中完全没有坚物、白物。而坚还是坚,白还是白。这样的坚、白,作为共性,完全独立于坚白石以及一切坚白物的存在。坚、白是独立的共相,这是有事实表明的。这个事实是实际世界中有些物坚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坚。所以坚、白显然是彼此分离的。

《公孙龙子》还有一篇《指物论》。公孙龙以”物”表示具体的个别的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指”字的意义,有名词的意义,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就是”指明”。公孙龙为什么以”指”表示共相,正是兼用这两种意义。一个普通名词,用名家术语说:就是”名”。以某类具体事物为外延。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一个抽象名词则不然,只表示属性或共相。由于汉语不是屈折语。所以一个普通名词和一个抽象名词在形式上没有区别。这样一来。在汉语里,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词的,也可以表示共相。还有,汉语也没有冠词。所以一个”马”字,既表示一般的马,又表示个别的马;既表示某匹马,又表示这匹马。但是仔细看来,”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即共相,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一般概念的个别化应用。由此可以说,在汉语里,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就是这个原故。

惠施学说、公孙龙学说的意义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或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之内”与”在形象之外”的区别。在形象之内者,是”实”。譬如大小方圆,长短黑白,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验的对象,或某种经验的可能的对象者,都是有形象的,也可以说是,都是在形象之内的,都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也可以反过来说,凡是有形象的,在形象之内的,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的,都是某种经验的对象,或其可能的对象。

在惠施宣讲他的‐个事中第一事和第十事的时候,他是在讲超乎形象的世界。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这是照至大本来的样子来说它是个什么样子。”把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是说至大是什么构成的。这句话含有”一切即一,一即一切”的意思。”一切”即”一”,所以”一切”无外。”一切”本身就是至大的”一”、而由于”一切”无外,所以”一切”不能够是经验的对象。这是因为,经验的对象总是站在经验者的对面。如果说,”一切”能够是经验的对象,那就一定也要说,还有个经验者站在”一切”的对面。换句话说,一定要说”一切”无外而同时有外,这是个明显的矛盾。

公孙龙也发现了超乎形象的世界,因为他所讨论的共相同样不能够是经验的对象。人能够看见某个白物,而不能够看见白的共相。一切有名可指的共相都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但是并不是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的一切共相都有名可指。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坚的共性是坚的共性,白的共性是白的共性,这也就是公孙龙所说的”独而正”(《公孙龙子.坚白论》)。

第九章 道家第二阶段:老子

道,无名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对于名的研究,在发现”超乎形象”的世界方面,获得成功。可是绝大多数人的思想。都限于”形象之内”、即限于实际世界。他们见到了实际,要都限于”形象之内”,即限于实际世界。他们见到了实际,要表达它也并不困难;他们虽然使用名来指实,可是并不自觉它们是名。所以到了名家的哲学家开始思索名的本身,这种思想就标志着前进一大步。思索名,就是思索思想。它是对于思想的思想,所以是更高层次的思想。”形象之内”的一切事物,都有名;或者至少是有可能有名。它们都是”有名”。但是老子讲到与”有名”相对的”无名”。并不是”超乎形象”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名”。例如,共相是超乎形象的,但是并非”无名”。不过另一方面,无名者都一定超乎形象。道家的”道”就是这种”无名”的概念。

因为道无名,所以不可言说。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对于道有所言说,只好勉强给它某种代号。所以是我们称它为道,其实道根本不是名。也就是说,我们称道为道,不同于称桌子为桌子。我们称桌子为桌子,意思是说,它有某些属性,由于有这些属性。它就能够名为桌子。但是我们称道为道,意思并不是说,它有任何这样的有名的属性。它纯粹是一个代号,用中国哲学常用的话说,道是无名之名。

“无名天地之始”。这个命题只是一个形式的命题,不是一个积极的命题。就是说,它对于实际没有任何肯定。道家的人这样想:既然有万物,必有万物之所从生者。这个”者”,他们起个代号叫做”道”,”道”其实不是名。”道”的概念,也是一个形式的概念,不是一个积极的概念。就是说,这个概念,对于万物之所从生者是什么,什么也没有说。能够说的只有一点,就是,既然”道”是万物之所从生者,它必然不是万物中之一物。因为它若是万物中之一物,它就不能同时是万物之所从生者。每类物都有一名,但是”道”本身不是一物,所以它是”无名,朴”。

一物生,是一有;万物生,是万有。万有生,涵蕴着首先是”有”。”首先”二字在这里不是指时间上的”先”,而是指逻辑上的”先”。举例来说,我们说”先有某种动物,然后才有人”,这个”先”是时间上的先。但是我们说”是人,一定先要是动物”,这个”先”是逻辑上的先。对于”物种起源”的论断,是对实际的肯定,需要查理.达尔文多年观察、研究,才能够作出。但是上面我们说的第二句话对实际无所肯定。它只是说,人的存在逻辑上涵蕴动物的存在。用同样的道理可以得出:万物的存在涵蕴”有”的存在。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就是这个意思。

老子这句话,不是说,曾经有个时候只有”无”,后来有个时候”有”生于”无”。它只是说,我们若分析物的存在,就会看出,在能够是任何物之前,必须先是”有”。”道”是”无名”,是”无”,是万物之所从生者。所以在是”有”之前必须是”无”,由”无”生”有”。这里所说的属于本体论,不属于宇宙发生论。它与时间,与实际,没有关系。因为在时间中,在实际中,没有”有”,只有万有。

虽然有万有,但是只有一个”有”。《老子》第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所说的”一”是指”有”。说”道生一”等于说”有”生于”无”。至于”二”、”三”,有许多解释。但是,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可能只是等于说万物生于”有”。”有”是”一”,二和三是”多”的开始。

自然的不变规律

老子的主要观念是”太一”、”有”、”无”、”常”。”太一”就是”道”。道生一,所以道本身是”太一”。”常”就是不变。虽然万物都永远可变,在变,可是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本身不变。所以《老子》里的”常”字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

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中最根本的是”物极必反”。这不是老子的原话,而是中国的成语,它的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老子的原话是”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和”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意思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发展,这些性质一定转变成它们的反面。这构成一条自然规律。所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第二十三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第四十二章)。所有这些矛盾的说法,只要理解了自然的基本规律,就再也不是矛盾的了。

处世的方法

老子警告我们:”不知常,妄作,凶。”(同前)我们应该知道自然规律,根据它们来指导个人行动。老子把这叫做”袭明”。

所以老子告诉我们:”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七章)还告诉我们:”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衿,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这些话说明了通则的第一点。

老子还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第四十五章)又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这说明了通则的第二点。

用这样的方法,一个谨慎的人就能够在世上安居,并能够达到他的目的。道家的中心问题本来是全生避害,躲开人世的危险。老子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和解决,就是如此。谨慎地活着的人,必须柔弱、谦虚、知足。柔弱是保存力量因而成为刚强的方法。谦虚与骄傲正好相反,所以,如果说骄傲是前进到了极限的标志,谦虚则相反,是极限远远没有达到的标志。知足使人不会过分,因而也不会走向极端。老子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第四十四章)又说:”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

所有这些学说,都可以从”反者道之动”这个总学说演绎出来。著名的道家学说”无为”,也可以从这个总学说演绎出来,”无为”的意义,实际上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它只是要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地任意地为。

人为、任意,都与自然、自发相反。老子认为,道生万物。在这个生的过程中,每个个别事物都从普遍的道获得一些东西,这就是”德”。”德”意指power(力)或virue(德)。”德”可以是道德的。也可以是非道德的,一物自然地是什么,就是它的德。老子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这是因为,道是万物之所从生者,德是万物之所以是万物者。

按照”无为”的学说,一个人应该把他的作为严格限制在必要的、自然的范围以内。”必要的”是指对于达到一定的目的是必要的,决不可以过度。”自然的”是指顺乎个人的德而行,不作人为的努力。这样做的时候,应当以”朴”作为生活的指导原则。”朴”(simplicity)是老子和道家的一个重要观念。”道”就是”璞”(“Uncarved Block”,未凿的石料),”璞”本身就是”朴”。没有比无名的”道”更”朴”的东西。其次最”朴”的是”德”,顺”德”而行的人应当过着尽可能”朴”的生活。

顺德而行的生活,超越了善恶的区别。老子告诉我们;”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所以老子鄙弃儒家的仁、义,以为这些德性都是”道”、”德”的堕落。因此他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三十八章)由此可见道家与儒家的直接冲突。

人们丧失了原有的”德”,是因为他们欲望太多,知识太多。人们要满足欲望,是为了寻求快乐。但是他们力求满足的欲望太多,就得到相反的结果。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二章)所以,”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第四十六章)为什么老子强调寡欲,道理就在此。

老子又同样强调弃智。知识本身也是欲望的对象。它也使人能够对于欲望的对象知道得多些,以此作为手段去取得这些对象。它既是欲望的主人,又是欲望的奴仆。随着知识的增加,人们就不再安于知足、知止的地位了。所以《老子》中说:”智慧出,有大伪。”(第十八章)

政治学说

道家同意儒家的说法:理想的国家是有圣人为元首的国家。只有圣人能够治国,应该治国。可是两家也有不同,照儒家说,圣人一旦为王,他应当为人民做许多事情;而照道家说,圣王的职责是不做事,应当完全无为。道家的理由是,天下大乱,不是因为有许多事情还没有做,而是因为已经做的事情太多了。《老子》中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

于是圣王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废除这一切。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

圣王首先要消除乱天下的一切根源。然后,他就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中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无为,而无不为”。这是道家的又一个貌似矛盾的说法。《老子》中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道是万物之所以生者。道本身不是一物,所以它不能像万物那样”为”。可是万物都生出来了。所以道无为而无不为。道,让每物做它自己能做的事。照道家说,国君自己应该效法道。他也应该无为,应该让人民自己做他们能做的事。

孩子只有有限的知识和欲望。他们距离原有的”德”还不远。他们的淳朴和天真,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保持的特性。老子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又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第五十五章)由于孩子的生活接近于理想的生活,所以圣王喜欢他的人民都像小孩子。老子说:”圣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他”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第六十五章)”愚”在这里的意思是淳朴和天真。圣人不只希望他的人民愚,而且希望他自己也愚。老子说:”我愚人之心也哉!”(第二十章)道家说的”愚”不是一个缺点,而是一个大优点。

第十章 道家第三阶段:庄子

获得相对幸福的方法

《庄子》第一篇题为《逍遥游》,这篇文章纯粹是一些解人颐的故事。这些故事所含的思想是,获得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对幸福;绝对幸福是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这些必要条件的第一条是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为了实观这一条,必须充分自由发挥我们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我们的”德”,”德”是直接从”道”来的。庄子对于道、德的看法同老子的一样。

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自然能力也各不相同。可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在它们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将是同等地幸福。《逍遥游》里讲了一个大鸟和小鸟的故事。两只鸟的能力完全不一样。大鸟能飞九万里,小鸟从这棵树飞不到那棵树。可是只要它们都做到了它们能做的,爱做的,它们都同样地幸福。所以万物的自然本性没有绝对的同,也不必有绝对的同。

政治、社会哲学

“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在,宥,就是听其自然,不加干涉。

如果不是”在宥”天下,而是以法律、制度”治天下”,那就像是络马首,穿牛鼻。也像是把凫腿增长,把鹤腿截短。把自然自发的东西变成人为的东西,庄子称之为”以人灭天”(《庄子.秋水》)。它的结果只能是痛苦和不幸。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不治之治,但是所持的理由不同。老子强调他的总原理”反者道之动”。他的论证是,越是统治,越是得不到想得到的结果。庄子强调天与人的区别。他的论证是,越是以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

情和理

忧虑死亡的到来,都是人类不幸的主要来源。不过这种畏惧和忧虑,可以由于对事物自然本性有真正理解而减少。《庄子》里有个故事,讲到老子之死。老子死子,他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却批评别人的痛哭,说:”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养生主》)

别人感到哀伤的范围,就是他们受苦的范围。他们受苦,是”遁天之刑”。感情造成的精神痛苦,有时候正与肉刑一样地剧烈。但是,人利用理解的作用,可以削弱感情。例如,天下雨了,不能出门,大人能理解,不会生气,小孩却往往生气。原因在于,大人理解得多些,就比生气的小孩所感到的失望、恼怒要少得多。正如斯宾诺莎所说:”心灵理解到万物的必然性。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的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控制后果,而不为它们受苦”(《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VI)。这个意思,用道家的话说,就是”以理化情”。

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可是这并不是说他没有情感。这宁可说是,他不为情所扰乱,而享有所谓”灵魂的和平”。如斯宾诺莎说的:”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的真正和平,而且过着对上帝、对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而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存在,永远享受灵魂的和平。”(《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XLII)

这样,圣人由于对万物自然本性有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化的影响。用这种方法,他就不依赖外界事物,因而他的幸福也不受外界事物的限制。他可以说是已经得到了绝对幸福。这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方向,其中有不少的悲观认命的气氛。这个方向强调自然过程的不可避免性,以及人在自然过程中对命的默认。

获得绝对幸福的方法

它强调万物自然本性的相对性,以及人与宇宙的同一。要达到这种同一,人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由这种同一所得到的幸福才是真正的绝对幸福。”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在这里描写的就是已经得到绝对幸福的人。他是至人,神人,圣人。他绝对幸福,因为他超越了事物的普通区别。他也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所以他无己。他与道合一。

有限的观点

一个人怎样变成这样的至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分析《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齐物论》的开始是描写风。风吹起来,有种种不同声音,各有特点。《齐物论》把这些声音称为”地籁”。此外还有些声音名为”人籁”。地籁与人籁合为”天籁”。

人籁由人类社会所说的”言”构成。人籁与由风吹成的”地籁”不同,它的”言”由人说出的时候,就代表人类的思想。它们表示肯定与否定,表示每个个人从他自己特殊的有限的观点所形成的意见。既然有限,这些意见都必然是片面的。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他们自己的意见都是根据有限的观点,总是以他们自己的意见为是,以别人的意见为非。”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人们若这样各按自己的片面观点辩论,既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也无法决定哪一面真是真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这就是说;假使我跟你辩,你胜了我,我不胜你,这就能证明你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我胜了你,你不胜我,这就能证明我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或者你我中间,有一个人的意见是正确的,或者都是正确的,或者都是不正确的、我跟你都不能决定。叫谁决定呢?叫跟你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我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同,怎么能决定?

庄子在另一方面,认为是、非的概念都是每人各自建立在自己的有限的观点上。所有这些观点都是相对的。《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事物永远在变化,而且有许多方面。所以对于同一事物可以有许多观点。只要我们这样说,就是假定有一个站得更高的观点。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个假定,就没有必要自己来决定孰是孰非。这个论证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无需另作解释。

更高的观点

接受这个前提,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把这叫做”照之于天”。”照之于天”就是从超越有限的观点,即道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明”就是”照之于天”。这段话换句话说,”是”(此)和”彼”,在其是非的对立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但是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的人,好像是站在圆心上。他理解在圆周上运动着的一切,但是他自己则不参加这些运动。这不是由于他无所作为,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越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

从道的观点看,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齐物论》说:”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万物虽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这一点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由道而生,这也是一样的。所以从道的观点看,万物虽不相同,可是都统一为一个整体,即”通为一”。《齐物论》接着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无毁,复通为一。”例如,用木料做桌子,从这张桌子的观点看,这是成。从所用的木料的观点看,这是毁。可是,这样的成毁,仅只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出来的。从道的观点看,就无成无毁。这些区别都是相对的。”我”与”非我”的区别也是相对的。从道的观点看,”我”与”非我”也是通为一。

更高层次的知识

《齐物论》接着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在这段话里,《齐物论》比惠施更进了一步,开始讨论一种更高层次的知识。这种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一”究竟是什么,这是不可言说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一对它有所思议,有所言说,它就变成存在于这个思议、言说的人之外的东西了。这样,它无所不包的统一性就丧失了,它就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的”一”了。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他用这些话描写”大一”,确实描写得很好,他殊不知正由于”大一”无外,所以它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因为任何事物,只要可以思议、可以言说,就一定有外,这个思议、这个言说就在它本身以外。道家则不然,认识到”一”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因而他们对于”一”有真正的理解,比名家前进了一大步。《齐物论》里还说:”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无竟”是得道的人所住之境。这样的人不仅有对于”一”的知识,而且已经实际体验到”一”。这种体验就是住于”无竟”的经验。他已经忘了事物的一切区别,甚至忘了他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区别。他的经验中只有浑沌的”一”,他就生活在其中。

在这里我们看出,庄子怎样最终地解决了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如何全生避害。庄子只是用取消问题的办法,来解决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这真正是用哲学的方法解决问题。哲学不报告任何事实,所以不能用具体的、物理的方法解决任何问题。例如,它既不能使人长生不死,也不能使人致富不穷。可是它能够给人一种观点,从这种观点可以看出生死相同,得失相等。从实用的观点看,哲学是无用的。哲学能给我们一种观点,而观点可能很有用。用《庄子》的话说,这是”无用之用”(《人间世》)。

斯宾诺莎说过,在一定的意义上,有知的人”永远存在”。这也是庄子所说的意思。圣人,或至人,与”大一”合一,也就是与宇宙合一。由于宇宙永远存在,所以圣人也永远存在:《庄子》的《大宗师》说:”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圣人”永远存在”。

神秘主义的方法论

为了与”大一”合一,圣人必须超越并且忘记事物的区别。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弃知”。这也是道家求得”内圣”之道的方法。照常识看来,知识的任务就是作出区别;知道一个事物就是知道它与其他事物的区别。所以弃知就意味着忘记这些区别。一切区别一旦都忘记了,就只剩下浑沌的整体,这就是大一。圣人到了这个境界,就可以说是有了另一个更高层次的知识,道家称之为”不知之知”。《庄子》里有许多地方讲到忘记区别的方法。例如,《大宗师》篇中有孔子和他最爱的弟子颜回的一段虚构的谈话:”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它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它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

颜回就这样用弃知的方法得到了”内圣”之道。弃知的结果是没有知识。但是”无知”与”不知”不同。”无知”状态是原始的无知状态。而”不知”状态则是先经过有知的阶段之后才达到的。前者是自然的产物,后者是精神的创造。

庄子在《齐物论》里讨论了两个层次的知识。在第一个层次上,他证明了事物的相对性,达到了与惠施的结论相同的结论。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 他就超越了惠施。在第一个层次上,他同意于名家,从更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常识。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他又转过来从再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名家。所以道家也 反驳名家的辩论,不过道家所用的辩论,从逻辑上讲,比名家的辩论更高一层。道家的辩论,名家的辩论,两者都需要反思的思想作出努力,加以理解。两者的方向都是与常识的常规相反的。

第十一章 后期墨家

关于知识和名的讨论

“墨经”中的知识论,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它认为,人有认识能力,它是”所以知也,而不必知”(《经说上》)。就是说,人都有所以知的能力,但是仅有这种能力,还未必就有知识。这是因为,要有知识,则认识能力还必须与认识对象接触。”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同上),就是说,认识能力接触了认识对象,能够得到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除了认识的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听觉器官,还有思维的器官:心,它叫做”恕”,”恕也者,以其知论物”(同上)。换句话说,通过感官传入的外界事物印象,还要心加以解释。

“墨经”还对于知识进行了分类。按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认识者亲身经验;一类是来自权威的传授(即得自传闻或文献);一类是来自推论的知识(即得自演绎,以已知推未知)。又按认识的各种对象,把知识分为四类: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行为的知识。

我们会记得:名,实,以及名实关系,都是名家特别感兴趣的。照”墨经”讲,”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经说上》)例如说:”这是桌子”。”桌子”是名,是所以谓”这”的;”这”是实,是所谓的。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来说,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

相合的知识,就是知道哪个名与哪个实相合。例如,说”这是桌子”这句话,就需要有名实相合的知识。有了这类知识,就知道”名实耦”(同上),就是说,名与实是彼此配对的。

行为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具体事的知识。它相当于美国人所说的”know‐how”。

关于”辩”的讨论

“效”的方法,也就是”以说出故”。”推”的方法,也就是”以类取,以类予”。这是两种极其重要的方法,大致相当于西方逻辑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

在现代的逻辑推理中,若要知道某个一般命题是真是假,就用事实或用实验来检验它。例如,若要确定某细菌是某病的原因,检验它的方法是,先假设一般命题”A细菌是B病的原因”为公式,再进行实验,看假设的原因是否真地产生预期的结果。产生了,它就真是原因;没有产生,就不是。这是演绎推理,也就是墨经中所谓的”效”的方法。因为,假设一个一般命题为公式,就是假设它是”法”,以它来进行实验,就是来”效”它这个”法”。假设的原因产生了预期的结果,就是”故中效”。不产生,就是”不中效”。用这种方法,可以检验一个故是真是假,决定一个故是大故还是小故。

至于另一种推理方法,就是”推”的方法,可以以”凡人皆有死”这个论断为例来说明。我们都会作出这个论断,因为我们知道凡是过去的人都已经死了.又知道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与过去的人都是同一个类。所以我们得出一般的结论:凡人皆有死。在这个归纳推理中,我们用了”推”的方法。过去的人皆有死,这是已知的。现在的人皆有死,将来的人皆有死,这是未知的。所以,说”凡人皆有死”,就是把已知的归予同类之未知的,即”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我们能够这样做,是因为”是犹谓也者同也”,即将彼说我[与此]相同。我们正是在”以类取,以类予”。

澄清兼爱说

墨子和后期墨家都认为”义,利也”。利是义的本质。《经上》篇说:” 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样。后期墨家就为墨家的功利哲学作出享乐主义的解释。

关于兼爱学说,后期墨家认为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说,必需遍爱一切人,才算爱人;但是不必需遍不爱一切人,才算不爱人。这与乘马不同。不必需骑一切马才算骑马,但是必需不骑一切马,才算不骑马。这就是爱人的”周”与乘马的”不周”的不同。

第十二章 阴阳家和先秦的宇宙发生论

六种术数

  • 第一种是天文。《汉书.艺文志》中说:”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
  • 第二种是历谱。《艺文志》中说:”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
  • 第三种是五行。《艺文志》中说:”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
  • 第四种是蓍龟。这是中国古代占卜用的两种主要方法。后一种方法是,管占卜的巫史,在刮磨得很光滑的龟甲或兽骨上,钻凿一个圆形的凹缺,然后用火烧灼。围绕着钻凿的地方,现出裂纹。根据这些裂纹。据说可以知道所问的事情的吉凶。这种方法叫”卜”。前一种方法是,巫史用蓍草的茎按一定的程序操作,得出一定的数的组合,再查《易经》来解释,断定吉凶。这种方法叫”筮”。《易经》的卦辞、爻辞本来就是为筮用的。
  • 第五种是杂占,第六种是形法。后者包括看相术以及后来叫做”风水”的方术。风水的基本思想是:人是宇宙的产物。因此。人的住宅和葬地必须安排得与自然力即风水协调一致。

“易传”中的阴阳学说

阳字本是指日光,阴字本是指没有日光。到后来,阴、阳发展成为指两种宇宙势力或原理,也就是阴阳之道。阳代表阳性、主动、热、明、干、刚等等,阴代表阴性、被动、冷、暗、湿、柔等等。阴阳二道互相作用,产生宇宙一切现象。

后来,阴阳就与《易经》从根本上结合起来。《易经》的经,基本成分是所谓”八卦”,每卦由三条连线或断线。任取二卦组合起来,得六十四卦。《易经》的原文只包括六十四卦的卦辞和爻辞。现代学术界提出一个说法,认为八卦、六十四卦都是周初发明的,用以模拟龟甲兽骨上占卜的裂纹,这是前朝的商朝(公无前约1766‐前约1123)所用的占卜方法,本章开始就讲了。就是烧灼甲骨,出现裂纹,根据裂纹来断定所卜的吉凶。但是这样的裂纹,形状既不规则,数目也不一定,所以很难用固定的公式解释它们。这种占卜方法,到了西周,似乎已经辅之以另一种方法,就是揲蓍草的茎,形成各种组合,产生奇数、偶数。这些组合的数目有限,所以能够用固定的公式解释。人们现在相信,八卦和六十四卦的连线(表示奇数,阳爻)、断线(表示偶数、阴爻)就是这些组合的图象。占卜者用这种揲蓍的方法,得出各爻,然后对照《易经》读出它的卦辞爻辞,断定所卜的吉凶。

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荀子

人的地位

荀子最著名的是他的性恶学说。这与孟子的性善学说直接相反。表面上看,似乎荀子低估了人,可是实际上恰好相反。荀子的哲学可以说是教养的哲学。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价值来自文化,文化是人的创造。正是在这一点上,人在宇宙中与天地有同等的重要性。正如荀子所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谓之能参。”(《荀子.天论》)

人性的学说

荀子的人性论虽然与孟子的刚好相反,可是他也同意:人人能够成为圣人。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也承认:”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照孟子所说,仁、义、礼、智的”四端”是天生的,只要充分发展这四端,人就成为圣人。但是照荀子所说,人不仅生来毫无善端,相反地倒是具有实际的恶端。在《性恶》篇中,荀子企图证明,人生来就有求利求乐的欲望。但是他也肯定,除了恶端,人同时还有智能,可以使人向善。用他自己的话说:”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性恶》)可见,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因为人本来是善的;荀子论证涂之人可以为禹,是因为人本来是智的。

道德的起源

这就引起一个问题:既然如此,人在道德方面如何能善?因为,每个人如果生来就是恶的,那么,道德又起源于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荀子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论证。

第一个方面,荀子指出,人们不可能没有某种社会组织而生活。这是因为,人们要生活得好些,有必要合作互助。荀子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荀子.富国》)还因为,人们需要联合起来,才能制服其他动物。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

由于这两种原因,人们一定要有社会组织。为了有社会组织、人们需要行为的规则。这就是”礼”。儒家一般都重视礼,荀子则特别强调礼。讲到礼的起源,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荀子还说:”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荀子.富国》)荀子在此指出的,正是人类的根本烦恼之一。如果人们所欲与所恶不是同一物,比方说,有人喜欢征服人,有人也就喜欢被人征服,那么这两种人之间当然没有麻烦,可以十分和谐地一起生活。或是人人所欲之物极其充足,像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一样,当然也不会有麻烦。又或者人们可以孤立生活,各不相干,问题也会简单得多。可是世界并不是如此理想。人们必须一起生活,为了在一起生活而无争,各人在满足自己的欲望方面必须接受一定的限制。礼的功能就是确定这种限制。有礼,才有道德。遵礼而行就是道德,违礼而行就是不道德。

礼、乐的学说

人心有两方面:理智的,情感的。亲爱的人死了,理智上也知道死人就是死了,没有理由相信灵魂不灭。如果只按照理智的指示行动,也许就没有丧礼的需要。但是人心的情感方面,使人在亲人死了的时候,还希望死人能复活,希望有个灵魂会继续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若按照这种幻想行事,就会以迷信为真实,否认理智的判断。

所以,知道的,希望的,二者不同。知识是重要的,可是也不能光靠知识生活,还需要情感的满足。在决定对死者的态度时,不能不考虑理智和情感这两个方面。照儒家解释的,丧祭之礼正好做到了这一点。我已经说过,这些礼本来含有不少迷信和神话。但是经过儒家的解释,这些方面都净化了。其中宗教成分都转化为诗。所以它们不再是宗教的了,而单纯是诗的了。

宗教,诗,二者都是人的幻想的表现。二者都是把想象和现实融合起来。所不同者,宗教是把它当作真的来说,而诗是把它当作假的来说。诗所说的不是真事,它自己也知道不是真事。所以,它是自己欺骗自己,可是是自觉的自欺。它很不科学,可是并不反对科学。我们从诗中得到情感的满足而并不妨碍理智的进步。

照儒家所说,我们行丧祭之礼的时候,是在欺骗自己,而又不是真正的欺骗。《礼记》记孔子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檀弓》上)这就是说,我们对待死者。不可以只按我们所知道的,或者只按我们所希望的,去对待。应当采取中间的方式,既按所知道的,又按所希望的,去对待。这种方式就是,对待死者,要像他还活着那样。

第十四章 韩非和法家

他们鼓吹的这些法术就是愚人也能懂会用。照他们所说,国君根本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忠实地执行他们的法术,哪怕是仅有中人之资也能治国、并且治得很好。由此可见,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错误的。用现代的术语说,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法家的历史哲学

法家充分认识到时代变化的要求,又极其现实地看待这些要求。他们虽然也承认古人淳朴一些,在这个意义上有德一些,然而他们认为这是由于物质条件使然,不是由于任何天生的高尚道德。照韩非的说法是,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五蠹》)

由于这些全新的情况,出现了全新的问题,韩非认为,只有用全新的方案才能解决,只有愚人才看不出这个明显的事实。韩非用一个故事作比喻,说明这种愚蠢:”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同上)

韩非之前的商君已经说过类似的话:”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

治国之道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

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张的那样,自己作出榜样,或是通过个人的影响来统治。

法家和道家

“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道家的观念,也是法家的观念。韩非和法家认为,君主必需具备一种大德,就是顺随无为的过程。他自己应当无为,让别人替他无不为。韩非说:君主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韩非子.大体》)换言之,君主具有种种工具和机器,用来进行统治,有了这些,就无为而无不为了。

道家与法家代表中国思想的两个极端。道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邪恶的。道家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法家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可是在无为的观念上,两个极端却遇合了。这就是说,它们在这里有某些共同之处。

法家和儒家

儒家主张,治理百姓应当以礼以德,不应当以法以刑。他们坚持传统的治道,却不认识当初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个方面,儒家是保守的。在另一方面,儒家同时又是革命的,在他们的观念里反映了时代的变化。传统上只按出身、财产划分的阶级区别,儒家不再坚持了。

在早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以礼治贵族,以刑治平民。所以,儒家要求不仅治贵族以礼,而且治平民也应当以礼而不以刑,这实际上是要求以更高的行为标准用之于平民。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是革命的。

在法家思想里,也没有阶级的区别。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标准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于将礼抛弃,只靠赏罚,一视同仁。

第十五章 儒家的形上学

事物的原理

“易传”中最重要的形上学观念是”道”的观念,道家也如此。可是,”易传”的道与道家的道,完全不同。道家的道是无名,不可名。”易传”的道,不但是可名,而且严格地讲来,正是道,也只有道,才是可名。

为了区别这两个概念,不妨把道家的道加上引号””,”易传”的道则不加。道家的”道”是统一的”一”,由此产生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变化。”易传”的道则相反,是多样的,是宇宙万物各类分别遵循的原理。惟其如此,它们就很有点像西洋哲学中”共相”的概念。我们已经知道,公孙龙以”坚”为坚之类的共相,因为正是这个坚的共相使物质世界具体的物成为坚的。在”易传”的术语中,使坚物成为坚者可以称为坚之道。这个坚之道,可以与各个物体的坚分离,构成一个可名的形上学原理。

有许多这样的道,如君道,臣道,父道,子道。它们是君、臣、父、子所应该成为者。每一类的道各以一个名表示,每个人都应该合乎理想地依照这些不同的名来行动。我们在此看出了孔子的正名学说。这个学说当初在孔子那里只不过是伦理的学说,现在在”易传”里就变成又是形上学的学说了。

万物生成的”道”

除了各类事物的道,还有万物作为整体的”道”。换句话说,除了特殊的多样的道,还有一般的统一的万物生成变化所遵循的”道”。《系辞传.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是生成万物的”道”,这样的生成是宇宙的最大成就。所以《系辞传.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

生了某物,必有能生此物者,又必有生此物所用之质料。前者是主动成分,后者是被动成分。前者是刚健的,是阳;后者是柔顺的,是阴。生成万物,需要二者合作。所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每个事物在一个意义上是阳,在另一个意义上又是阴,这要根据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定。例如,一个男人对于其妻是阳,对于其父又是阴。可是,生万物的形上学的阳只能是阳,生出每物的形上学的阴只能是阴。所以在”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句讲形上学的话里,所说的阴、阳都只有绝对意义。

万物变化的”道”

我们已经知道,易有一个意义是转化、改变,合称变化。”易传”强调:宇宙万物永远在变化过程中。泰卦九三爻辞说:”无平不被,无往不复”。”易传”认为这句话是万物变化的公式。这就是万物变化的”道”。

事物若要臻于完善,若要保住完善状态,它的􏰁行就必须在恰当的地位,恰当的限度,恰当的时间。

六十四卦的顺序安排至少有三点涵义:(1)宇宙中的一切,包括自然界、社会界,形成一个自然序列的连续链条;(2)在演变过程中,每个事物都包含自己的否定;(4)在演化过程中,”物不可穷也”。

中和

“中”的观念在《中庸》里充分发展了。”中”很像亚力士多德的”黄金中道”的观念。有人可能把它理解为做事不要彻底,这就完全错了。”中”的真正涵义是既不太过,又不不及。

时间,在”恰到好处”的观念中是个重要因素。冬天穿皮袄是恰好,夏天穿皮袄就不是了。所以儒家常常将”时”字与”中”字连用,如”时中”。孟子说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孟子.公孙丑上》),所以”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情感完全没有发生的时候,心的活动就无所谓太过、不及,而恰到好处。这是中的一个例子。情感发生了,而无所乖戾,这也是中,因为和是中的结果,中是来调和那些搞不好就会不和的东西的。

以上是就情感说,所说的也适用于欲望。在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中,都有些适中之点,作为满足欲望和表现情感的恰当的限度。一个人,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达到恰当的限度,他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在精神上很健康。一个社会也同样,其中各式各样的人的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现到恰当的限度,这个社会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安定而有秩序。

庸常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第一章)我们在此接触到”普通而平常”的重要性的思想,这是《中庸》的另一个重要概念。这个概念就是《中庸》的”庸”字,意思是普通或平常。

每个人都知道天天要吃要喝。所以吃、喝是人类普通而平常的活动。它们普通而平常,正由于它们重要,没有人能够没有它。人伦和道德也是如此。它们在有些人看来,简直普通而平常得没有价值。可是它们之所以如此,正由于它们重要,没有人能够离开它。吃饭,喝水,维护人伦,实行道德,都是”率性”,即遵循天性。这不是别的,就是”道”。所谓”教”不过就是”修道”。

既然”道”是人不可离的,事实上也没有离的,为什么还需要修道。需要教呢?回答是这样:虽然所有人实际在某种程度上都遵循”道”,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充分觉悟到事实是如此。《中庸》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第四章)教的作用,就是使人们了解他们都在不同程度地实际遵循”道”,使他们对于自己正在做的觉悟起来。

明诚

在《中庸》里,诚和明是联在一起的。《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第二十一章)这就是说,一个人若是明白了日常生活中普通而平常的活动的一切意义,诸如饮食人伦的意义,他就已经是圣人。一个人若是把他所明白的完全做到了,他也是圣人。如果做不到,也就不可能完全明白其意义。如果不完全明白其意义,也就不可能完全做到。

成己的同时,一定要看到还要成人。不管成人,也就不能成己。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人伦,即在社会领域内,才能尽其性。这就回到孔子、孟子的传统了,就是为了成己,必须行忠、恕,即行仁,这就包含着助人。成己,就是尽其性,即尽其受之于天者。助人,就是赞天地之化育。完全明白了这些意义,就可以与天地参。完全明白了意义,就是《中庸》所说的明;如此与天地参,就是它所说的诚。

为了达到与天地参,是不是需要做非常的事呢?不需要。仅只需要做普通而平常的事,做得恰到好处,而且明白其全部意义。这样做,就可以达到合内外,这不仅是人与天地参,而且是人与天地合一。用这种方法可以达到出世,而同时仍然入世。

这就是儒家的方法,这种方法把人的精神提高到同天的境界。它与道家的方法不同,道家的方法是通过否定知识,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人世间的”彼”此”分别。儒家的方法不是这样,它是通过推广仁爱,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寻常的人我和物我分别。

第十六章 世界政治和世界哲学

《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这些话又叫做《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照后来的儒家说,三纲领实际上只是一纲领,就是”明明德”。”亲民”是”明明德”的方法。”止于至善”是”明明德”的最后完成。

同样,八条目实际上只是一条目,就是”修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这些步骤,都是修身的道路和手段。至于齐家,治国,治天下这些步骤,则是修身达到最后完成的道路和手段。所谓达到最后完成,就是”止于至善”。人只有在社会中尽伦尽职,才能够尽其性,至于完成。如果不同时成人,也就不可能成己。

“明明德”与”修身”是一回事。前者是后者的内容。于是几个观念归结成一独个观念,这是儒家学说的中心。

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当了国家或天下的元首,然后才能作治国平天下的事。他仅仅需要作为国家一分子,为国尽力而为;作为天下一分子,为天下尽力而为。只要这样,他就是尽到了治国平天下的全部责任。他如此诚实地尽力而为,他就是止于至善了。

《荀子》的折中趋势

《荀子》有一篇题为《解蔽》,其中说:

昔宾孟之蔽者,乱家是也。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

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欲谓之,道尽慊矣;由法谓之,道尽数矣;由势谓之,道尽便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也。

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孔子仁知且不蔽,故学乱术足以为先王者也。

荀子又在《天论》篇中说:

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

照荀子的看法,哲学家的”见”和”蔽”是联在一起的。他有所见,可是常常同时为其见所蔽。因而他的哲学的优点同时是它的缺点。

《庄子》的折中趋势

《庄子》最后一篇《天下》篇的作者,提出了道家的折中观点。

这一篇首先区分全部真理和部分真理。全部真理就是”内圣外王之道”,对于它的研究称为”道术”;部分真理是全部真理的某一方面,对于它的研究称为”方术”。这一篇说:”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

这个”一”就是”内圣外王之道”。这一篇继续在”道”内区分本、末、精、粗,它说:”古之人其备乎!……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无乎不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天下》篇的含意似乎是说,儒家知道具体的”数度”,而不知所含的原理;道家知道原理,而不知数度。换句话说,儒家知道”道”之末,而不知其本;道家知其本,而不知其末。只有两家的结合才是全部真理。

第十七章 将汉帝国理论化的哲学家:董仲舒

宇宙发生论的学说

照董仲舒的说法,这是表明”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阴阳位》)也是表明”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义》)

因此,无论在肉体或精神方面,人都是天的副本。(《为人者天》)既然如此,人就高于宇宙其他一切的物。”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立元神》)人何以成之?董仲舒说通过礼、乐、就是说,通过文明和文化。假使真的没有文明和文化,宇宙就像是个未成品,宇宙本身也会感到不完全的痛苦。所以他说,天、地、人”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立元神》)

人性学说

由于天有其阴阳,人是天的副本,所以人心也包含两个成分:性、情。董仲舒用”性”字,有时取广义,有时取狭义。就狭义说,性与情分开而且相对;就广义说,性包括情。在广义上,董仲舒有时候以性为”质”,”性者,质也。”(《深察名号》)人的这种质,包括性(狭义)和情。由性而有仁,由情而有贪。狭义的性,相当于天的阳;情相当于天的阴。(《深察名号》)

与此相联系,董仲舒谈到争论已久的老问题,就是人性,即人的质,是善是恶的问题。他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说,他说:”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所为,有所至于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实性》)

董仲舒因此强调人为和教化的作用,只有教化才使人与天、地同等。在这方面,他接􏰀荀子。但是他又和荀子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他不认为人的质已经是恶的。善是性的继续,不是性的逆转。

董仲舒以为教化是性的继续,这一点他又接􏰀孟子。他写道:”或曰:性有善端,心有善质,尚安非善?应之曰:非也。茧有丝而茧非丝也。卵有雏而卵非雏也。比类率然,有何疑焉。”(《深察名号》)问题的提出,代表孟子的观点;问题的回答,董仲舒把他自己和孟子清楚地分开了。

社会伦理学说

照董仲舒的说法,阴阳学说也是社会秩序的形上学根据。这个时期以前的儒家认为,社会有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董仲舒从中选出三伦,称为三纲。”纲”字的意义是网的大绳,所有的细绳都连在大绳上。君为臣纲,就是说,君为臣之主。夫为妻纲,父为子纲,都是这个意思。

三纲之外,还有五常,都是儒家坚持的。”常”有不变的意思,五常是儒家所讲的五种不变的德性:仁,义,礼,智,信。董仲舒本人虽然没有特别强调这一点,但是所有的汉儒都共同主张,这五种德性与五行相合。仁与东方的木合,义与西方的金合,礼与南方的火合,智与北方的水合,信与中央的土合(见《白虎通义》卷八)。

第十八章 儒家的独尊和道家的复兴

古文学派和今文学派之争

儒家中的这些人形成了一派,名为古文学派。这个学派的得名,是由于它声称拥有”秦火”焚书之前密藏的经书,都是用古文字体书写的。相对立的一派,有董仲舒等人,称为今文学派,其得名是由于所用的经书是用汉朝通行的字体书写的。

近年来,我看出这两派的来源很可能上溯到先秦儒家的两派。今文学派可能是先秦儒家理想派的继续,古文学派可能是先秦儒家现实派的继续。换句话说,今文学派出于孟子学派,古文学派出于荀子学派。

扬雄和王充

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是古文学派成员,就是持有自然主义宇宙观的实例。他著的《太玄》在很大程度上充满了”反者道之动”的思想,这正是《老子》和《易经》的基本思想。

古文学派最大的思想家无疑是王充(27‐约100年),他以惊人的科学的怀疑精神,反对偶像崇拜。他的主要著作是《论衡》。他谈到这部著作特有的精神时写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论衡。铁文篇》)又说:”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论衡.薄葬篇》)

第十九章 新道家:主理派

名家兴趣的复兴

在三、四世纪,随着道家的复兴,名家的兴趣也复兴了。新道家研究了惠施、公孙龙,将他们的玄学与他们所谓的名理结合起来,叫做”辩名析理”(此语见郭象《庄子注》的《天下篇注》)。

向秀和郭象

郭象(约312年卒)的《庄子注》,如果不是这个时期最伟大的哲学著作,至少也是最伟大的哲学著作之一。这里有一个历史问题,就是这部著作是不是真是郭象的,因为与他同时的人有人说他是剽窃向秀(约221‐约300年)的。事情似乎是这样的:两人都写了《庄子注》,思想大都相同,过了一段时间,这两部《注》可能就合成了一部书。

“道”是”无”

向郭注对于老子、庄子原来的道家学说作了若干极重要的修正。第一个修正是,道是真正的无。老庄也说道是无,但是他们说无是无名。就是说,老庄以为,道不是一物,所以不可名。但是向郭注以为,道是真正的无,道”无所不在,而所在皆无也。”(《大宗师》”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注)

万物的”独化”

万物自生,向郭谓之”独化”。这个理论认为,万物不是任何造物主所造的,可是物与物之间并不是没有关系,关系是存在的,这些关系都是必要的。向郭注说:”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学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大宗师》”知人之所为者……“注)

每一物需要其他的每一物,但是每一物的存在都是为它自己,而不是为其他的任何一物。向郭注说:”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斯东西之相反也。然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弘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者也。”(《秋水》”以功观之……“注)照向郭的说法,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就像两支同盟国军队之间的关系,每支军队各为它自己的国家而战,同时也帮助了另一支军队,一支军队的胜败不能不影响另一支军队。

存在于宇宙的每一事物,需要整个宇宙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可是它的存在并不是直接由任何另外某物造成的。只要一定的条件或环境出现了,一定的物就必然产生。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们是任何唯一的造物主或个体造成的。换句话说,物是一般的条件造成的。不是任何另外特殊的物造成的。比方说,社会主义是一定的一般经济条件的产物,而不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制造的,更不是《共产党宣言》制造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物自生,而不是他物所生。

所以物不能不是它已经是的样子。向郭注说:”故人之生也,非误生也;生之所有,非妄有也。天地虽大,万物虽多,然吾之所遇,适在于是”,”故凡所不遇,弗能遇也;其所遇,弗能不遇也。凡所不为,弗能为也;其所为,弗能不为也。故付之而自当矣。”(《德充符》”死生存亡……“注)

社会现象也是如此。向郭注说:”物无非天也,天也者,自然者也。……治乱成败……非人为也,皆自然耳。”(《大宗师》”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注)”皆自然耳”,向郭是指它们都是一定条件或环境的必然结果。《庄子》《天运》篇讲到圣人乱天下,向郭注说:”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其弊至于斯者,非禹也,故曰天下耳。言圣知之迹非乱天下,而天下必有斯乱。”(《天运》”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注)

制度和道德

社会也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人类的需要都是经常变化的,在某一时代好的制度和道德,在另一时代可能不好。向郭注说:”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天运》”围于陈蔡之间……“注)

社会随形势而变化。形势变了,制度和道德应当随之而变。如果不变,”即为民妖”,成为人为的桎梏。新的制度和新的道德应当是自生的,这才自然。新与旧彼此不同是由于它们的时代不同。它们各自适合各自时代的需要,所以彼此并无优劣可言。向郭不像老庄那样,反对制度和道德本身。他们只反对过时的制度和道德,因为它们对于现实社会已经不自然了。

“有为”和”无为”

因此向郭对于先秦道家天、人的观念,有为、无为的观念,都作了新的解释。社会形势变化了,新的制度和道德就自生了。任它们自己发展,就是顺着天和自然,就是无为,反对它们,固执过时的旧制度和旧道德,就是人和人为,就是有为。向郭注说:”夫高下相受,不可逆之流也;小大相群,不得已之势也;旷然无情,群知之府也。承百流之会,居师人之极者,奚为哉?任时世之知,委必然之事,付之天下而已。”(《大宗师》”以知为时者……“注)

一个人在他的活动中,让他的自然才能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就是无为,反之是有为。向郭注说:”夫善御者,将以尽其能也。尽能在于自任。……若乃任驾骥之力,适迟疾之分,虽则足迹接乎八荒之表,而众马之性全矣。而惑者闻任马之性,乃谓放而不乘;闻无为之风,遂云行不如卧;何其往而不返哉!斯失乎庄生之旨远矣。”(《马蹄》”饥之渴之……“注)

知识和模仿

老庄都反对社会上通常公认的那种圣人。在先秦道家文献中,”圣人”一词有两个意义,一个意义是完全的人(按道家的标准),一个意义是有一切种类知识的人。老庄攻击知识,因之也攻击这后一种圣人。但是由上述可知,向郭没有反对那些是圣人的人,他所反对的是那些企图模仿圣人的人。柏拉图生来就是柏拉图,庄子生来就是庄子。他们的天资就像龙章凤姿一样地自然。他们就像任何一物一样地纯素。他们写《理想国》,《逍遥游》,也若无事然,因为他们写这些东西,不过是顺乎自己的自然。

这个观点在向郭注中是这样阐明的:”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养生主》”而知也无涯”注)如果按这个意义来理解知识,那么,不论是柏拉图还是庄子,都不能认为是有任何知识。

只有那些模仿的人才有知识。向郭似乎以为,模仿是错误的,他们有三个理由。第一,模仿是无用的。向郭注写道:”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天道》”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注)”学”就是模仿。每件事物都在变。每天都有新问题,新需要,碰到新情况。我们应当有新方法来对付新情况,新问题,新需要。即使是在已知的一瞬间,不同的人,其情况、问题、需要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方法也一定不相同。既然如此,模仿有什么用呢?

第二,模仿是没有结果的。向郭注告诉我们:”有情于为离、旷而弗能也,然离、旷以无情而聪明矣;有情于为贤圣而弗能也,然贤圣以无情而贤圣矣。岂直贤圣绝远而离、旷难慕哉?虽下愚聋瞽及鸡鸣狗吠,岂有情于为之,亦终不能也。”(《德充符》”庄子曰道与之貌……“注)某物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一物总不能是另一物。

第三,模仿是有害的。向郭注又说:有些人”不能止乎本性,而求外无已。夫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此愈􏰀,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齐物论》”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注)

所以模仿是无用的,没有结果的,有害的。唯一合理的生活方式是”任我”,这也就是实践”无为”。

“齐物”

但是一个人若能真正”任我”,”毁其所贵”,这就意味着他已经能够去掉向郭所说的”偏尚之累”(《齐物论》”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注)。换句话说,他已经能够懂得”齐物”即万物同等的道理,能够从更高的观点看万物了。他已经登上了通向浑沌一体没有差别的境界的康庄大道。

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

一个人若能超越事物的差别,他就能享受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如《庄子.逍遥游》中所描写的。这一篇提到大鹏,小鸟,蝉;”小知”的朝生暮死的朝菌,”大知”的万古千秋的大椿;小官的有限才能,列子的乘风而行。向郭注:”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注)

可是它们的幸福,只是相对的幸福。如果某物只在其有限的范围内自得其乐,则其乐也一定是有限的。所以庄子在这些故事后面又讲了一个关于正真独立的人的故事,他超越有限,而与无限合一,从而享受无限而绝对的幸福。由于他超越有限而与无限同一,所以他”无己”。由于他顺物之性,让万物自得其乐,所以他”无功”。由于他与道合一,而道不可名,所以他”无名”。

这个思想,向郭注阐述得很清楚,很雄辩。它说:”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历举年知之大小,各信其一方,未有足以相倾者也。”庄子列举各种不同的例证之后,归结到独立无待之人,他忘记自己和他的对立面,也不理一切差别。万物在其自己的范围内自得其乐,但是独立无待的人无功无名。”是故统小大者,无小无大者也。苟有乎大小,则虽大鹏之与斥鷃,宰官之与御风,同为累物耳。齐死生者,无死无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则虽大椿之与蟪蛄,彭祖之与朝菌,均于短折耳。故游于无小无大者,无穷者也。冥乎不死不生者,无极者也。若夫逍遥而系于有方,则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未能无待也。”(《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注)

第二十章 新道家:主情派

“风流”和浪漫精神

为了理解”风流”,我们就要转回到《世说新语》(简称《世说》)上。这部书是刘义庆(403‐444年)撰,刘峻(463‐521年)作注。魏晋的新道家和他们的佛教朋友,以”清谈”出名。清谈的艺术在于,将最精粹的思想,通常就是道家思想,用最精粹的语言,最简洁的语句,表达出来,所以它是很有讲究的,只能在智力水平相当高的朋友之间进行,被人认为是一种最精妙的智力活动。

我承认,我还没有懂得英文Romanticism(浪漫主义)或romantic(罗曼谛克)的全部含义,但是我揣摩着,这两个词与”风流”真正是大致相当。”风流”主要是与道家有关。

汉人风度是庄严、雄伟;晋人风度是放达、文雅。文雅也是”风流”的特征之一。

《列子》的《杨朱》篇

《杨朱》篇有一段虚构了子产与其兄、弟的谈话。

一天,子产对其兄、弟说:”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智虑。智虑之所将者礼义,礼义成则名位至矣。若触情而动,耽于嗜欲,则性命危矣。……“其兄、弟回答说:”夫善治外者,物未必治而身交苦;善治内者,物未必乱而性交逸。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君臣之道息矣。”

《杨朱》篇所说的治内,相当于向郭所说的任我;所说的治外,相当于向郭所说的从人。人活着,应当任我,不应当从人。就是说,人活着应当任从他自己的理性或冲动,不应当遵从当时的风俗和道德。用三、四世纪常用的话来说,就是应当任”自然”,不应当循”名教”。这一切,新道家都是一致同意的。但是新道家之中仍有主理派与主情派的区别。前者以向郭为代表,强调遵从理性而生;后者以下面讲到的人们为代表,强调任从冲动而生。

任从冲动而生活

以上《杨朱》篇描写的固然代表晋人精神,但是并不是晋人精神的全部,更不是其中最好的。由以上引文可见,”杨朱”感兴趣的似乎大都是追求肉体的快乐。当然,按照新道家所说,追求这样的快乐,也并不是必然要遭到鄙视。然而,如果以此为唯一目的,毫不理解”超乎形象”的东西,那么,用新道家的话说,这就不够”风流”(就”风流”的最好的意义而言)。

《世说》中有刘伶(约221‐约300年)的一个故事,他是”竹林七贤”之一。故事说:”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裩衣,诸君何为入我裩中!”(《世说.任诞》)刘伶固然追求快乐,但是对于超乎形象者有所感觉,即有超越感。这种超越感是风流品格的本质的东西。

具有这种超越感,并以道家学说养心即具有玄心的人,必然对于快乐具有妙赏能力,要求更高雅的快乐,不要求纯肉感的快乐。《世说》记载了当时”名士”的许多古怪行为。他们纯粹任从冲动而行,但是丝毫没有想到肉感的快乐。

情的因素

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234‐305年),《世说》里有他的一个故事,就是例子。故事说:王戎丧儿,”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世说.伤逝》)

王戎的这番话,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新道家有许多人是主情派。可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动情,倒不在于某种个人的得失,而在于宇宙人生的某些普遍的方面。

性的因素

阮籍,山涛(205‐283年)妻韩氏,都是欣赏异性的美,而不含任何性爱。或者可以说,他们只是欣赏美,忘了性的成分。像这些都是晋代新道家”风流”精神的特征。照他们的看法,”风流”来于”自然”,”自然”反对”名教”,”名教”则是儒家的古典的传统。

第二十一章 中国佛学的建立

佛学的一般概念

虽说佛教有许多宗派,每个宗派都提出了某些不同的东西,可是所有的宗派一致同意,他们都相信”业”的学说。业,通常解释为行为,动作。但是业的实际含义更广,不只限于外部的行动,而且包括一个有情物说的和想的。照佛学的说法,宇宙的一切现象,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有情物的宇宙的一切现象,都是他的心的表现。不论何时,他动,他说,以至于他想,这都是他的心做了点什么,这点什么一定产生它的结果,无论在多么遥远的将来。这个结果就是业的报应。业是因,报是果。一个人的存在,就是一连串的因果造成的。

一个有情物的今生,仅只是这个全过程的一个方面。死不是他的存在的终结,而只是这个过程的另一个方面。今生是什么,来自前生的业;今生的业,决定来生是什么。如此,今生的业,报在来生;来生的业,报在来生的来生;以至无穷。这一连串的因果报应,就是”生死轮回”。它是一切有情物的痛苦的主要来源。

照佛学的说法,这一切痛苦,都起于个人对事物本性的根本无知。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心的表现,所以是虚幻的,暂时的,可是无知的个人还是渴求它们,迷恋它们。这种根本无知,就是”无明”。无明生贪嗔痴恋;由于对于生的贪恋,个人就陷入永恒的生死轮回,万劫不复。

要逃脱生死轮回,唯一的希望在于将”无明”换成觉悟,觉悟就是梵语的”菩提”。佛教一切不同的宗派的教义和修行,都是试图对菩提有所贡献。从这些对菩提的贡献中,个人可以在多次再生的过程中,积累不再贪恋什么而能避开贪恋的业。个人有了这样的业,其结果就是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这种解脱叫做”涅槃”。

涅槃状态的确切意义是什么呢?它可以说是个人与宇宙的心的同一,或者说与所谓的佛性的同一;或者说,它就是了解了或自觉到个人与宇宙的心的固有的同一。他是宇宙的心,可是以前他没有了解或自觉这一点。佛教的大乘宗派,中国人称作性宗的,阐发了这个学说。(在性宗中,性和心是一回事。)在阐发之中,性宗将宇宙的心的观念引入了中国思想。所以性宗可译为School of Universal Mind(“宇宙的心”宗)。

佛教大乘的其他宗派,如中国人称为空宗,又称为中道宗的,却不是这样描述涅槃的。它们的描述方法,我称之为负的方法。

二谛义

中道宗提出所谓”二谛义”,即二重道理的学说:认为有普通意义的道理,即”俗谛”;有高级意义的道理,即”真谛”。它进一步认为,不仅有这两种道理,而且都存在于不同的层次上。于是低一层次的真谛,在高一层次就只是俗谛。此宗的大师吉藏(549‐623年),描述此说有如下三个层次的”二谛”:

(1)普通人以万物为实”有”,而不知”无”。诸佛告诉他们,万物实际上都是”无”,”空”。在这个层次上,说万物是”有”,这是俗谛;说万物是”无”,这是真谛。

(2)说万物是”有”,这是片面的;但是说万物是”无”,也是片面的。它们都是片面的,因为它们给人们一个错误印象:”无”只是没有了”有”的结果。殊不知事实上是,”有”同时就是”无”。例如,我们面前的桌子,要表明它正在停止存在,并不需要毁掉它。事实上,它无时无刻不是正在停止其存在。其原因在于,你开始毁桌子,你所想毁的桌子已经停止存在了。此一刻的桌子不再是前一刻的桌子了。桌子只是看着好像前一刻的桌子。因此在二谛的第二层次上,说万物是”有”与说万物是”无”,都同样是俗谛。我们只应当说,不片面的中道,在于理解万物非有非无。这是真谛。

(3)但是,说”中道”在于不片面(即非有非无),意昧着进行区别。而一切区别的本身就是片面的。因此在第三层次上,说万物非有非无,说”不片面的中道”即在于此,这些说法又只是俗谛了。真谛就在于说:万物非有非无,而又非非有非非无;中道不片面,而又非不片面(说见《二谛章》卷上,载《大藏经》卷四十五)。

僧肇的哲学

僧肇(384‐414年),京兆(今西安附􏰀)人。他先研究老庄,后来成为鸠摩罗什弟子。他写了几篇论文,后人辑成一集,称为《肇论》。

《肇论》的第一论题为《物不迁论》,其中说:”夫人之所谓动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动而非静。我之所谓静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放曰静而非动。动而非静,以其不来;静而非动,以其不去。……求向物于向,于向未尝无;责向物于今,于今未尝有。……是谓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灭;果不俱因,因不来今。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同上)

意思就是说,万物每刻都在变化。在任何特定的时刻存在的任何事物,实际上是这个时刻的新事物,与过去存在的这个事物,不是同一个事物。《物不迁论》中还说:”梵志出家,白首而归,邻人见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梵志每时每刻存在着。此刻的梵志不是从过去来的梵志;过去的梵志,不是从现在回到过去的梵志。从每物每时变化来看,我们说有动而无静;从每物此时尚在来看,我们说有静而无动。

僧肇的理论,具体化了第二层次的二谛。在这个层次上,说万物是有是静,说万物是无是动,都是俗谛。说万物非有非无,非动非静,是真谛。

僧肇还提出了论证,具体化了第三层次即最高层次的二谛。这些论证见于《肇论》的《般若无知论》。僧肇把”般若”描写成圣智,可是他又说圣智实际上是无知。因为要知某一事物,就要选出这个事物的某一性质,以此性质作为知的对象。但是圣智是要知”无”,它”超乎形象”,没有性质,所以”无”根本不能成为知的对象。要知”无”,只有与”无”同一。这种与”无”同一的状态,就叫做涅槃。涅槃和般若,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正如涅槃不是可知之物,般若是不知之知(说见《般若无知论》,载《大藏经》卷四十五)。所以在第三层次上,什么也不能说,只有保持静默。

道生的哲学

道生(434年卒),钜鹿(今河北省西北部)人,寓居彭城(在今江苏省北部),与僧肇在鸠摩罗什门下同学。

道生提出的理论中,有”善不受报”义,其总的思想是,将道家”无为”、”无心”的观念应用于形上学。无为的意思并不是真正无所作为,而是无心而为。只要遵循无为、无心的原则,对于物也就无所贪恋迷执。即使从事各种活动,也是如此。既然”业”而受报,是由于贪恋和迷执,现在没有贪恋和迷执,当然”业”不受报了(《弘明集》卷五,载《大藏经》卷五十二)。

道生提出的理论中,还有”顿悟成佛”义,成佛是一瞬间的活动,就像是跃过鸿沟。要么是一跃成功,达到彼岸,刹那之间完全成佛;要么是一跃而失败,仍然是原来的凡夫俗子。其间没有中间的步骤。

道生还有一个理论,主张”一切众生,莫不是佛,亦皆涅槃”(《法华经疏》),即每个有感觉的生物都有佛性,或宇宙的心。他认为众生都有佛性,只是不认识自己有佛性,这就是”无明”。这种”无明”使之陷入生死轮回。因此他必须首先认识到他有佛性,佛性是他本性里面本有的,然后通过学习和修行,自己”见”自己的佛性。这个”见”便是顿悟,因为佛性不可分,他只能见其全体,或是毫无所见。这样的”见”也就意味着与佛性同一,因为佛性不是可以从外面看见的东西。这个意思就是道生所说的”返迷归极,归极得本”。(《涅槃经集解》卷一)得本的状态,就是涅槃的状态。

第二十二章 禅宗:静默的哲学

禅宗传述的宗系

达摩将心传传给慧可(486‐593年),为中国禅宗二祖。如此传到五祖弘忍(605‐675年),他有两个大弟子,分裂为南北二宗。神秀(706年卒)创北宗,慧能(638‐713)创南宗。北宗与南宗的创始人的不同,代表性宗与空宗的不同。有一天弘忍自知快要死了,把弟子们召集在一起,说现在要指定一个继承人,其条件是写出一首最好的”偈”,把禅宗的教义概括起来。当下神秀作偈云:

身如菩提树,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莫使染尘埃。

针对此偈,慧能作偈云: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神秀的偈强调宇宙的心,即道生所说的佛性。慧能的偈强调僧肇所说的无。禅宗有两句常说的话:”即心即佛”,”非心非佛”。神秀的偈表现了前一句,慧能的偈表现了后一句。

第一义不可说

后来禅宗的主流,是沿着慧能的路线发展的。在其中,空宗与道家的结合,达到了高峰。空宗所谓的第三层真谛,禅宗谓之为”第一义”。我们在前一章已经知道,在第三层次,简直任何话也不能说。所以第一义,按它的本性,就是不可说的。文益禅师(958年卒)《语录》云:”问:’如何是第一义?’师云:’我向尔道,是第二义。’”

第一义不可说,因为对于”无”什么也不能说。如果把它叫做”心”或别的什么名字,那就是立即给它一个定义,因而给它一种限制。像禅宗和道家说的,这就落入了”言筌”。马祖(788年卒)是慧能的再传弟子,僧问马祖:”和尚为什么说即心即佛?曰:’为止小儿啼。’曰:’啼止时将如何?’曰:’非心非佛。’”(《古尊宿语录》卷一)

修行的方法

照禅宗所说,为了成佛,最好的修行方法,是不作任何修行,就是不修之修。有修之修,是有心的作为,就是有为。有为当然也能产生某种良好效果,但是不能长久。不造新业,并不是不作任何事,而是作事以无心。因此最好的修行方法就是以无心作事。这正是道家所说的”无为”和”无心”。这就是慧远的理论的意思,也可能就是道生的”善不受报”义。这种修行方法的目的,不在于作事以求好的结果,不管这些结果本身可能有多么好。无宁说它的目的,在于作事而不引起任何结果。一个人的行为不引起任何结果,那么在他以前积累的业消除净尽以后,他就能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

所以修行的道路,就是要充分相信自己,其他一切放下,不必于日用平常行事外,别有用功,别有修行。这就是不用功的用功,也就是禅师们所说的不修之修。

顿悟

为了成佛这种修行必须达到高峰,就是顿悟,如在前一章描述的,好比飞跃。只有发生飞跃之后才能成佛。这样的飞跃,禅师们常常叫做”见道”。南泉禅师普愿(830年卒)告诉他的弟子说:”道不属知不知,知是妄觉,不知是无记。若真达不疑之道,犹如太虚廓然,岂可强是非也。”(《古尊宿语录》卷十三)达道就是与道同一。它如太虚廓然,也不是真空;它只是消除了一切差别的状态。

无得之得

顿悟之所得,并不是得到什么东西。舒州禅师清远(1120年卒)说:”如今明得了,向前明不得的,在什么处?所以道,向前迷的,便是即今悟的;即今悟的,便是向前迷的。”(《古尊宿语录》卷三十二)在前一章我们已经知道,按僧肇和道生的说法,真实即现象。禅宗有一句常用的话;”山是山,水是水。”在你迷中,山是山,水是水。在你悟时,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在禅宗看来,圣人的生活,无异于平常人的生活;圣人作的事,也就是平常人作的事。他自迷而悟,从凡入圣。入圣之后,又必须从圣再入凡。禅师们把这叫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百尺竿头,象征着悟的成就的顶点。更进一步,意谓既悟之后,圣人还有别的事要作。可是他所要作的,仍然不过是日用平常的事。就像南泉说的:”直向那边会了,却来这里行履。”(《古尊宿语录》卷十二)

虽然圣人继续生活在这里,然而他对那边的了解也不是白费。虽然他所作的事只是平常人所作的事,可是对于他却有不同的意义。如百丈禅师怀海(814年卒)所说:”未悟未解时名贪嗔,悟了唤作佛慧。故云;’不异旧时人,异旧时行履处。”(《古尊宿语录》卷一)最后一句,看来一定有文字上的讹误。百丈想说的显然是:”只异旧时人,不异旧时行履处。”

人不一样了,因为他所作的事虽然也是其他平常人所作的事,但是他对任何事皆无滞着,禅宗的人常说:终日吃饭,未曾咬着一粒米;终日著衣,未曾接著一缕丝(《古尊宿语录》卷三,卷十六),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十三章 新儒家:宇宙发生论者

韩愈和李翱

韩愈(768‐824年)与李翱(约844年卒),他们作出了真正的努力,为了回答他们当代的问题而重新解释《大学》、《中庸》。

韩愈、李翱所说的显然又是受到禅宗传述的宗系的重新启发。禅宗的说法是,佛的心传,经过历代佛祖,一脉相传,传到弘忍和慧能。后来新儒家的程子,也就毫不含糊地说《中庸》”乃孔门传授心法”(朱熹《中庸章句》前言引)。人们普遍地相信,这个道统传到孟子,就失传了。可是李翱,显然感到他自己对道统颇有了解,通过他的传授,他也就俨然成为孟子的继承者。要做到这一点,成了在李翱以后的一切新儒家的抱负。他们都接受了韩愈的道统说,并且坚持说他们自己是上承道统。

新儒家的主要来源可以追溯到三条思想路线。第一,当然是儒家本身。第二,是佛家,包括以禅宗为中介的道家,因为在佛家各宗之中,禅宗在新儒家形成时期是最有影响的。在新儒家看来,禅与佛是同义语;前一章已经讲过,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新儒家是禅宗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最后,第三是道教,道教有一个重要成分是阴阳家的宇宙发生论。新儒家的宇宙发生论主要是与这条思想路线联系着。

周敦颐的宇宙发生论

第一个讲宇宙发生论的新儒家哲学家是周敦颐,号濂溪先生(1017‐1073年)。据说周敦颐得到了一张这样的图,他予以重新解释,并修改成自己设计的图,以表示宇宙演化过程。这倒不如说,是他研究和发挥了”易传”中的观念,再用道教的图表示出来。他画的图名为《太极图》,他作的解释名为《太极图说》。”易传”的《系辞传.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图说》就是这个观念的发展。它虽然很短,却是朱熹(1130‐1200年)的宇宙发生论的基本提纲。朱熹如果不是新儒家最大的哲学家,也是新儒家最大的哲学家之一。

精神修养的方法

佛家的最终目的是教人怎样成佛。怎样成佛,是那个时代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新儒家的最终目的是教人怎样成为儒家的圣人。佛家的佛与儒家的圣人,区别在于,佛必须在社会和人世间之外提高精神修养,圣人则必须在社会关系之内提高精神修养。中国佛学的最重要的发展,是企图降低佛教固有的出世性质。禅宗说:”担水砍柴,无非妙道。”说这个话,就是这个企图接􏰀成功了。

怎样成为圣人,是新儒家的主要问题之一,周敦颐的回答是”主静”,他又进一步说”主静”就是”无欲”的状态。他的第二篇主要著作是《通书》,在《通书》中可以看出,他说的”无欲”,与道家和禅宗说的”无为”和”无心”,是基本一样的,可是,他用”无欲”,不用”无为”、”无心”,这表明他企图撇开佛家的出世性质。若就这些名词来说,”无欲”的”无”,并不如”无心”的”无”那样地概括一切。

新儒家的”欲”字常指私欲,或径指自私。有时候在”欲”字前面加上”私”字,是为了使意义更明白些。周敦颐这段话的意思,可以以《孟子》的一段话为例来说明,这个例子是新儒家常常引用的。《孟子》这段话是:”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休惕恻隐之心,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

照新儒家的说法,孟子在这里所描述的是,任何人在这种场合的自然自发的反应。人在本性上根本是善的。因此,他固有的状态,是心中没有私欲的状态,或如周敦颐说的”静虚”状态。应用到行动上,它会引起立即要救孺子的冲动,这类直觉的行动就是周敦颐所说的”动直”。可是,如果这个人不按照他的”第一冲动”而行动,而是停下来想一想,他可能想到,这个孺子是他的仇人之子,不该救他;或者这个孺子是他的友人之子,应该救他。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他都是受”第二私念”即转念所驱使,因而丧失了固有的静虚状态以及随之而有的动直状态。

照新儒家的说法,心无欲,则如明镜,总是能够立即客观地反映面前的任何对象。镜的明,好比心的”明”;镜的立即反映,好比心的”通”。心无欲,则对于外来刺激的自然反应,落实在行动上都是直的。由于直,所以”公”;由于公,所以一视同仁,也就是”溥”。

这就是周敦颐提出的怎样成为圣人的方法,也就是像禅僧的方法一样:自然而生,自然而行。

邵雍的宇宙发生论

另一个讲宇宙发生论的新儒家哲学家,要在本章提到的,是邵雍,号康节先生(1011‐1077年)。邵雍写道:”太极一也,不动;生二,二则神也。神生数,数生象,象生器。”(《皇极经世.观物外篇》)

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决不是这个宇宙规律的例外。所以邵雍认为,在复卦初爻,世界就开始存在了。到了泰卦,世界上的个体事物就开始产生了。这时候人出现了,到了乾卦就达到文明的黄金时代。接着就是不断的毁坏过程,到了剥卦,一切个体事物都毁灭了;到了坤卦,整个世界都不在了。然后又在复卦初爻再现时开始了另一个世界,又重复以上的全过程。每个世界的成毁各经历十二万九千六百年。

关于凡物都包含自己的否定的理论,听起来好像黑格尔的理论,不过照黑格尔的说法,一个事物被否定了,一个新事物在更高水平上开始了。但是照老子和”易传”的说法,一个事物被否定了,新事物只是重复旧事物。这是具有农业民族特征的哲学,我在第二章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张载的宇宙发生论

本章要提到的第三个讲宇宙发生论的新儒家哲学家是张载,号横渠先生(1020‐1077年)。他也是在”易传”基础上提出宇宙发生论,不过是从另一个观点提出的。在他的宇宙发生论里,特别强调”气”的观念,它在后来新儒家的宇宙发生论和形上学的理论中,越来越重要。在新儒家的哲学中,”气”字的意义有时候很抽象,有时候很具体,随着具体的哲学家们的不同系统而不同。当它的意义很抽象的时候,它接􏰀”质料”的概念,”质料”的概念见于柏拉图和亚力士多德的哲学,与柏拉图的”理念”和亚力士多德的”形式”相对立。它这个意义是指原始的浑沌的质料,一切个体事物都由它形成。然而当它的意义很具体的时候,它是指物理的物质,一切存在的个体的物,都是用它造成的。张载说的”气”,是这种具体的意义。在他看来,太极不是别的,就是气。

《正蒙》有一段特别有名,叫做《西铭》,因为曾将它单独地贴在张载书斋的西墙上,作为座右铭。在这一段文字中,张载以为,由于宇宙万物都是一气,所以人与其他的物都是同一个伟大身躯的一部分。我们应当事乾(天)如父,事坤(地)如母。把一切人当作自己的兄弟。我们应当推广孝道,通过事奉宇宙的父母(即乾坤父母)而实行孝道。事奉宇宙的父母也不需要做不同于平常的事。每一个道德行为,只要对它有觉解,就是一个事奉宇宙的父母的行为。例如,如果一个人爱别人,仅只因为别人与自己都是同一个社会的成员,那么他就是尽他的社会义务,事奉社会。但是如果他爱别人,不仅是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社会的成员,而且是因为他们都是宇宙的父母的孩子,那么他爱别人就不仅是事奉社会,而且同时是事奉整个宇宙的父母了。

对于《西铭》,后来新儒家的人极为称赞,因为它将儒家对人生的态度,与佛家、道家、道教对人生的态度,清楚地区别开来。张载在另外的地方写道:”太虚(即太和,道‐‐引者注)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正蒙太和篇》,《张子全书》卷二)圣人就是充分觉解这个过程的人。因此,他既不求在此过程以外,如佛家那样追求破除因果,结束生命;又不求长生不老,如道教那样追求修炼身体,尽可能地长留人世。圣人由于觉解宇宙之性,因而知道”生无所得”,”死无所丧”(《正蒙诚明篇》,《张子全书》卷三)。所以他只求过正常的生活。他活着,就做作为社会一员和作为宇宙一员的义务需要他做的事;一旦死去,他就安息了。

第二十四章 新儒家:两个学派的开端

新儒家接着分成两个主要的学派,真是喜人的巧合,这两个学派竟是兄弟二人开创的,他们号称”二程”。弟弟程颐(1033‐1108年)开创的学派,由朱熹(1130‐1200年)完成,称为程朱学派,或”理学”。哥哥程颢(1032‐1085年)开创的另一个学派,由陆九渊(1139‐1193年)继续,王守仁(1473‐1529年)完成,称为陆王学派,或”心学”。

程颢的”仁”的观念

程颢极其称赞张载的《西铭》,因为《西铭》的中心思想是万物一体,这也正是程颢哲学的主要观念。在他看来,与万物合一,是仁的主要特征。在程颢看来,从形上学上说,万物之间有一种内在联系。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都不过是我们与他物之间这种联系的表现。可是往往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的”不忍人之心”被自私蒙蔽了,或者用新儒家的话说,被”私欲”,或简言之,”欲”,蒙蔽了。于是丧失了本来的合一。这时候必须做的,也只是记起自己与万物本来是合一的,并”以诚敬存之”而行动。用这种方法,本来的合一就会在适当的进程中恢复。这就是程颢哲学的一般观念,后来陆九渊和王守仁详细地发挥了。

程朱的”理”的观念的起源

在先秦时代,公孙龙早已清楚地区分了共相和事物。他坚持说,即使世界上没有本身是白的物,白(共相)也是白(共相)。看来公孙龙已经有一些柏拉图式的观念,即区分了两个世界:永恒的,和有时间性的;可思的,与可感的。过了一千多年,中国哲学家的注意力才再度转到永恒观念的问题上。这样做的有两个主要的思想家,就是程颐、朱熹。

不过程朱哲学并不是名家的继续。他们并没有注意公孙龙,也没有注意第十九章讲的新道家所讨论的名理。他们直接从”易传”发展出他们的”理”的观念。我在第十五章已经指出,道家的”道”与”易传”的道存在着区别。道家的”道”是统一的最初的”一”,由它生出宇宙的万物。相反,”易传”的道则是多,它们是支配宇宙万物每个单独范畴的原则。正是从这个概念,程朱推导出”理”的观念。

当然,直接刺激了程朱的,还是张载和邵雍。前一章我们看到,张载用气的聚散,解释具体的特殊事物的生灭。气聚,则万物形成并出现。但是这个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事物有不同的种类。假定一朵花和一片叶都是气之聚,那么,为什么花是花,叶是叶?我们还是感到茫然。正是在这里,引起了程朱的”理”的观念。程朱认为,我们所见的宇宙,不仅是气的产物,也是理的产物。事物有不同的种类,是因为气聚时遵循不同的理。花是花,因为气聚时遵循花之理;叶是叶,因为气聚时遵循叶之理。

程朱,正如柏拉图、亚力士多德,以为世界上的万物,如果要存在,就一定要在某种材料中体现某种原理。有某物,必有此物之理。但是有某理,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相应的物。原理,即他们所说的”理”;材料,即他们所说的”气”。朱熹所讲的气,比张载所讲的气,抽象得多。

处理情感的方法

从程颢的观点看,甚至圣人也有喜有怒,而且这是很自然的。但是因为他的心”廓然大公”,所以一旦这些情感发生了,它们也不过是宇宙内的客观现象。与他的自我并无特别的联系。他或喜或怒的时候,那也不过是外界当喜当怒之物在他心中引起相应的情感罢了。他的心象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任何东西。这种态度产生的结果是,只要对象消逝了,它所引起的情感也随之消逝了。这样,圣人虽然有情,而无累。

新儒家常用的另一个例子,是孔子最爱的弟子颜回的例子,孔子曾说颜回”不迁怒”(《论语.雍也》)。一个人发怒的时候,往往骂人摔东西,而这些人和东西,都显然与使他发怒的事完全不相干,这就叫”迁怒”。他将他的怒,从所怒的对象上迁移到不是所怒的对象上。在新儒家看来,颜回不迁怒,是由于没有把他的情感与自我联系起来。一件事物的作用可能在他心中引起某种情感。正如一件东西可能照在镜子里,但是他的自我并没有与情感联系起来。因而也就无怒可迁。他只对于在他心中引起情感的事物作出反应,但是他的自我并没有为它所累。颜回被人认为是一个快乐的人,对于这一点,新儒家推崇备至。

第二十五章 新儒家:理学

朱熹把这个学说讲得更为清楚明白。他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子语类》卷九十五)某物是其理的具体实例。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是其理。

太极

每类事物都有理,理使这类事物成为它应该成为的事物。理为此物之极,就是说,理是其终极的标准。(“极”字本义是屋梁,在屋之正中最高处。新儒家用”极”字表示事物最高的理想的原型。)至于宇宙的全体,一定也有一个终极的标准。它是最高的,包括一切的。它包括万物之理的总和,又是万物之理的最高概括。因此它叫做”太极”。如朱熹所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

我们知道,在柏拉图哲学中,要解释可思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关系,解释一与多的关系,就发生困难。朱熹也有这个困难,他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决,这个譬喻是佛家常用的。至于事物的某个种类之理,与这个种类内各个事物,关系如何;这种关系是否也可能涉及理的分裂;这个问题当时没有提出来。假使提出来了,我想朱熹还是会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决。

如果只是有”理”,那就只能有”形而上”的世界。要造成我们这个具体的物质世界,必须有”气”,并在气上面加上”理”的模式,才有可能。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书》,《文集》卷五十八)

另一个问题是:理与气之中,哪一个是柏拉图与亚力士多德所说的”第一推动者”?理不可能是第一推动者,因为”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但是理虽不动,在它的”净洁空阔的世界”中,却有动之理,静之理。动之理并不动,静之理并不静,但是气一”禀受”了动之理,它便动;气一”禀受”了静之理,它便静。气之动者谓之阳,气之静者谓之阴。这样,照朱熹的说法,中国的宇宙发生论所讲的宇宙两种根本成分,就产生出来了。他说:”阳动阴静。非太极动静。只是理有动静。理不可见,因阴阳而后知。理搭在阴阳上,如人跨马相似。”(《语类》卷九十四)这样,太极就像亚力士多德哲学中的上帝,是不动的,却同时是一切的推动者。

心、性

照朱熹的说法,有一个个体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为此物,构成此物之性。一个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是具体世界中具体的特殊的产物。因此我们所说的人性,也就不过是各个人所禀受的人之理。朱熹赞同程颐的”性即理也”的说法,并屡作解释。这里所说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只是个人禀受的理。

所谓”气质之性”,是指在个人气禀中发现的实际禀受之性。一经发现,如柏拉图所说,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总不相合,不能达到理想。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则称为”天地之性”,以资区别。

在朱熹的系统中,性与心不同。朱子语录有云:”问:灵处是心抑是性?曰:灵处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语类》)卷五)又云:”问:知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耶?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成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同上)

所以心和其他个体事物一样,都是理与气合的体现。心与性的区别在于:心是具体的,性是抽象的。心能有活动,如思想和感觉,性则不能。但是只要我们心中发生这样的活动,我们就可以推知在我们性中有相应的理。朱熹说:”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什么样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说最好。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一个道理。在人,仁、义、礼、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状,亦只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

在第七章中我们看到,孟子主张,在人性中有四种不变的德性,它们表现为”四端”。上面引的朱熹这段话,给予孟子学说以形上学的根据,而孟子的学说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学的。照朱熹的说法,仁、义、礼、智,都是理,属于性,而”四端”则是心的活动。我们只有通过具体的,才能知道抽象的。我们只有通过心,才能知道性。

政治哲学

如果说,世界上每种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理,那么,作为一种具有具体存在的组织,国家也一定有国家之理。一个国家,如果依照国家之理进行统治,它必然安定而繁荣;它若不依照国家之理,就必然瓦解,陷入混乱。在朱熹看来,国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讲所行的治道。它并不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它永恒地在那里,不管有没有人讲它、行它。

我们在第七章已经讲过,孟子认为有两种治道;王,霸。朱熹与陈亮的辩论,是王霸之辩的继续。朱熹和其他新儒家认为,汉唐以来的治道都是霸道,因为它们的统治者,都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人民的利益,进行统治。因此,这里又是朱熹继承孟子,但是像前面一样,朱熹给予孟子的学说以形上学的根据,而孟子的学说本身基本上是政治的。

精神修养的方法

朱熹早已告诉我们,人人,其实是物物,都有一个完整的太极。太极就是万物之理的全体,所以这些理也就在我们内部,只是由于我们的气禀所累,这些理未能明白地显示出来。太极在我们内部,就像珍珠在浊水之中。我们必须做的事,就是使珍珠重现光彩。做的方法,朱熹的和程颐的一样,分两方面:一是”致知”,一是”用敬”。

这个方法的基础在《大学》一书中,新儒家以为《大学》是”初学人德之门”。第十六章中讲过,《大学》所讲的修养方法,开始于”致知”和”格物”。照程朱的看法,”格物”的目的。是”致”我们对于永恒的理的”知”。

为什么这个方法不从”穷理”开始,而从”格物”开始?朱熹说:”《大学》说格物,却不说穷理。盖说穷理,则似悬空无捉摸处。只说格物,则只就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寻那形而上之道。”(《朱子全书》卷四十六)换言之,理是抽象的,物是具体的。要知道抽象的理,必须通过具体的物。我们的目的,是要知道存在于外界和我们本性中的理。理,我们知道的越多,则为气禀所蔽的性,我们也就看得越清楚。

这本身似乎已经够了,为什么还要辅之以”用敬”呢?回答是:若不用敬,则格物就很可能不过是一智能练习,而不能达到预期的顿悟的目的。在格物的时候,我们必须心中记着,我们正在做的,是为了见性,是为了擦净珍珠,重放光彩。只有经常想着要悟,才能一朝大悟。这就是用敬的功用。朱熹的修养方法,很像柏拉图的修养方法。他的人性中有万物之理的学说,很像柏拉图的宿慧说,照柏拉图所说,”我们在出生以前就有关于一切本质的知识”(《裴德若》篇)。因为有这种宿慧,所以”顺着正确次序,逐一观照各个美的事物”的人,能够”突然看见一种奇妙无比的美的本质”(《会饮》篇)这也是顿悟的一种形式。

第二十六章 新儒家:心学

陆九渊的”心”的概念

朱熹赞同程颐说的”性即理”,陆九渊的回答却是”心即理”(同上,卷十二)。

我们在前一章看到,在朱熹的系统中,认为心是理的具体化,也是气的具体化,所以心与抽象的理不是一回事。于是朱熹就只能说性即理,而不能说心即理。但是在陆九渊的系统中,刚好相反,认为心即理,他以为在心、性之间作出区别,纯粹是文字上的区别。关于这样的文字上的区别,他说:”今之学者读书,只是解字,更不求血脉。且如情、性、心、才,都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同上,卷三十五)

可是我们在前一章已经看出,朱熹区别心与性,完全不是文字上的区别;从他的观点看来,实在的确存在着这样的区别。不过,朱熹所见的实在,与陆九渊所见的实在,迥不相同。在朱熹看来,实在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抽象的,一个是具体的。在陆九渊看来,实在只有一个世界,它就是心(个人的心)或”心”(宇宙的心)。

王守仁的”宇宙”的概念

在他的这个概念中,宇宙是一个精神的整体,其中只有一个世界,就是我们自己经验到的这个具体的实际的世界。这样,当然就没有,朱熹如此着重强调的,抽象的理世界的地位。

王守仁也主张心即理:他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上,《全书》卷一)又说:”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耶?”(《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全书》卷二)从这些话,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朱熹与王阳明的不同,以及两人所代表的学派的不同。根据朱熹的系统,那就只能说,因有孝之理,故有孝亲之心;因有忠之理,故有忠君之心。可是不能反过来说。但是王守仁所说的,恰恰是反过来说。根据朱熹的系统,一切理都是永恒地在那里,无论有没有心,理照样在那里。根据王守仁的系统,则如果没有心,也就没有理。如此,则心是宇宙的立法者,也是一切理的立法者。

“明德”

王守仁用这样的宇宙的概念,给予《大学》以形上学的根据。我们从第十六章已经知道,《大学》有所谓”三纲领”,”八条目”。三纲领是:”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王守仁将大学定义为大人之学。关于”明明德”,他写道:”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是故苟无私欲之蔽,则虽小人之心,而其一体之仁,犹大人也。一有私欲之蔽,则虽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犹小人矣。故夫为大人之学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而已耳;非能于本体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大学问》,《全书》卷二十六)

关于”亲民”,他写道:”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亲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而后吾之仁实与吾之父、人之父、与天下人之父而为一体矣,实与之为一体而后孝之明德始明矣。……君臣也,夫妇也,朋友也,以至于山川神鬼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同上)

关于”止于至善”,他写道:”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现,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者也。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有天然之中。是乃民彝物则之极,而不容少有拟议增损于其间也。少有拟议增损于其间,则是私意小智,而非至善之谓矣。”(同上)

良知

如此,三纲领就归结为一纲领:明明德。明德,不过是吾心之本性。一切人,无论善恶,在根本上都有此心,此心相同,私欲并不能完全蒙蔽此心,在我们对事物作出直接的本能的反应时,此心就总是自己把自己显示出来。”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就是说明这一点的好例。我们对事物的最初反应,使我们自然而自发地知道是为是,非为非。这种知,是我们本性的表现,王守仁称之为”良知”。我们需要做的一切,不过是遵从这种知的指示,毫不犹豫地前进。因为如果我们要寻找借口,不去立即遵行这些指示,那就是对于良知有所增损,因而也就丧失至善了。这种寻找借口的行为,就是由私意而生的小智。我们已经在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中看到,周敦颐、程颢都提出过同样的学说,但是王守仁在这里所说的,则给予这个学说以更有形上学意义的基础。

“正事”(格物)

《大学》还讲了”八条目”,是自我的精神修养的八个步骤。头两步是”致知”、”格物”。照王守仁的说法,”致知”就是”致良知”。自我的修养,不过是遵从自己的良知而行罢了。

对于”格物”的解释,王守仁与程颐、朱熹都不相同。王守仁说:”格者,正也”,”物者,事也。”(《大学问》,《全书》卷二十六)他以为,致良知不能用佛家沉思默虑的方法。致良知,必须通过处理普通事务的日常经验。他说:”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传习录》上,《全书》卷一)物有是有非,是非一经确定,良知便直接知之。我们的良知知某物为是,我们就必须真诚地去做它;良知知某物为非,我们就必须真诚地不做它。如此正事,就同时致良知。除了正事,别无”致良知”之法。《大学》为什么说”致知在格物”,理由就在此。

“八条目”的下两步是”诚意”、”正心”。按王守仁的说法,诚意就是正事、致良知,皆以至诚行之。如果我们寻找借口,不遵从良知的指示,我们的意就不诚。这种不诚,与程颢、王守仁所说的”自私用智”是一回事。意诚则心正;正心也无非是诚意。

其余四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照王守仁的说法,修身同样是致良知。因为不致良知,怎么能修身呢?在修身之中。除了致良知,还有什么可做呢?致良知,就必须亲民;在亲民之中,除了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有什么可做呢?如此,八条目可以最终归结为一条目,就是致良知。

什么是良知?它不过是我们的心的内在光明,宇宙的本有的统一,也就是《大学》所说的”明德”。所以致良知也就是明明德。这样,全部的《大学》就归结为一句话:致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