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银河
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副标题: 解读福柯《性史》
出版年: 2001-3
页数: 213
定价: 14.8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名家解读经典名著丛书
ISBN: 9787209027144
第一章:福柯其人
生活美学
一个理想的人“并非那种努力去发现他自己、他的秘密的‘真实’的人,而是那种力图发明他自己的人”,是那种不受传统道德羁绊约束的人。
与尼采一样,福柯也认为,人的本质——假如人有本质的话——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固定的、普遍的东西,而是由许多带有历史偶然性的规范和准则塑造而成的,而那些规范和准则,又是由每个人都必须在其中成长的风俗、习惯和制度所规定的。
“在我眼里,人们的研究工作总是同所谓的唯美主义联系在一道,包含了对自我的一种改造。……我像条狗一样地工作,而且像条狗那样地工作了一生。我不关心我所做的工作在学术上的位置,因为我的问题在于对自身的改造。”在生命的最后岁月中,他对一位美国记者说:“在生活和工作中,我的主要兴趣只是在于成为一个另外的人,一个不同于原初的我的人。”
尼采的影响
根据弗兰克的观点,我们应当这样来理解西方的思想史:它可以被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古代,信仰自然神;第二阶段:中古时代,信仰上帝;第三阶段:近代和现代,信仰理性;第四阶段:当代或后现代,没有信仰(“在无穷无尽的虚无中摸索”)。
按照弗兰克所划分的思想史分期,尼采和福柯都应属于第四阶段,否定上帝,否定理性。但是,现在人们一般认为,提出“上帝之死”的是尼采;而提出“人之死”的是福柯。换言之,尼采否定了上帝,福柯否定了人文主义和启蒙理性。
青年保守派?
从福柯自身看,他有一套能够自圆其说的政治逻辑,他的政治姿态同他的学术观点也有着明显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权力的观念。权力并不是像传统的权力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掌握在少数多行不义的统治者手中,而是弥散的;权力不是供某些人占有的一个东西,而是在运作中的各种力量的关系。权力一开始就不是统治阶级手中的占有物。权力是团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社会关系运作的结果。按照福柯的权力理论,政治的目标和实践必定与传统的左右分野有极大的不同。在福柯看来,政治风云的变幻不是某种必然性和某种内在理性的产物,它不是以总体化、集中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是各种力量在各种权力关系中对特殊问题分别作出反应,是各种力量的冲突、平衡与合力。权力不只是压抑性的,它还是创造性的。
第二,关于正义的观念。福柯认为,并没有不容置疑的正义,他说:“正义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斗争舞台。这些斗争最终创造出一种正义,这种正义与一种假设真理具有可见性、确定性和度量性的知识相关。这种对真理的肯定变成西方知识史的一个基本因素。”
第三,关于道德。福柯是一位反道德的人。他在1953年说过:“人能够而且必须透过仇恨和侵犯,消极地体验自己。”在福柯看来,人们一向坚信不移的划分善恶的标准并不是客观的真理,而是一种可以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变化的东西。
福柯指出:“一个国家居民的蛋白质摄入量的突然增长,在某种意义上比宪法的变化或从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转变要重要得多。”什么是真正的革命?前者才是。
当福柯主张批判和推翻现有制度时,他是否想用某种理想制度取而代之呢?“他反对提出任何新的取代方案,新的模式。因为在他看来,任何社会都需要合理化、秩序、规范等等,都必然是一种权力关系网络。任何替代性秩序在本质上与旧秩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变化。……因此,人应该随时随地进行反抗,但反抗的目的不是建立所谓理想王国,而只是‘去中心’,‘反规范’,‘反权威’,解放人的潜在意志和欲望。”在福柯的革命概念中,是没有改朝换代、夺取权力机构这些东西的。如果只是权力机构换一批人,而没有改变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那是毫无意义的。
综上所述,福柯的政治主张是一种坚持不懈的批判实践,是随时随地的反抗、抵制、抗议。他主张,面对任何形式的政府——自由主义的也好,极权主义的也好,知识分子的天职都是行使一种“明确的不服管意志”,公开表达对于任何显得不可容忍的事物的关怀。处在权力关系正中心的,是意志的不顺从精神和自由的不妥协精神。
我没见过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要改变他人的政治意愿,而是要通过自己专业领域的分析,一直不停地对设定为不言自明的公理提出疑问,动摇人们的心理习惯、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拆解熟悉的和被认可的事物,重新审查规则和制度,在此基础上重新问题化(以此来实现他的知识分子使命),并参与政治意愿的形成(完成他作为一个公民的角色)。”
第二章:理论背景
后现代思潮
威尔什将后现代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后现代是一个人们用以看待世界的观念发生根本变化的时代,其标志是机械论世界观已陷入不可克服的危机。决定论、稳定性、有序、均衡性、渐进性和线性关系等范畴愈来愈失去效用,相反,各种各样不稳定、不确定、非连续、无序、断裂和突变现象的重要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所重视。
第二,后现代是一个告别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一种维系语言结构、社会现实结构和知识结构的统一性的普遍逻辑已不再有效。过去的时代创造了三种元神话:启蒙运动关于人性解放的神话,唯心主义哲学关于精神目的论的神话,历史主义关于意义阐释的神话。当今的时代已放弃了制定统一的、普遍适用的模式的努力,而这种模式所要求的恰恰是将世界的总体性和统一性用简单的术语和公式最终固定下来。新的范畴如开放性、多义性、无把握性、可能性、不可预见性等等,已进入后现代的语言。
第三,后现代是一个彻底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的基本观念的历史时期。这种多元性强调而不是企图抹杀或消灭差异,主张各种范式并行不悖、相互竞争,因此它是一种彻底的多元性。
第四,后现代的基本经验,是完全不同的知识形态、生活设计、思维和行为方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围绕一个太阳旋转的古老模式已不再有效,即使是真理、正义、人性、理性也是多元的。
第五,这种多元性原则的直接结论是:反对任何统一化的企图。后现代思维维护事物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反对任何试图将自己的选择强加于别人,使异己的事物屈服于自己意志的霸权野心。它尊重并承认各种关于社会构想、生活方式以及文化形态的选择。
福柯的思想应当说属于上述后现代理论的范畴。他认为,人们借真理之名,做出了太多压制自由和差异的事情。关于真理,尼采早就说过:真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等待人们去寻找并发现的东西,而是人创造出来,甚至是为了权力意志的需要创造出来的东西。
后现代理论质疑宏大叙事,质疑启蒙理性,质疑人文主义,它动摇了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一直占据主流文化地位的理性话语霸权。
质疑宏大叙事
后现代权威理论家利奥塔有一句名言:“简化到极点,我们可以把对元叙事的怀疑看作是‘后现代’。”所谓“元叙事”或“元话语”就是一种解释世界、解释历史的宏大叙事。它或说明因果;或“发现”规律;或概括历史;或预言未来。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目标,绘制蓝图,为人类指出前进的方向。这种宏大叙事与科学是两相矛盾的:“科学在起源时便与叙事发生冲突。用科学自身的标准衡量,大部分叙事其实只是寓言。”
那么,在否定了“元叙事”之后,它所留下的空缺应当由什么来替代呢?答案是局部决定论。
质疑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又译人本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世界中心的思想体系,它是自启蒙时代以来占据主流文化地位的又一种宏大叙事,也是一种延续了数百年的话语霸权,它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福柯认为,人文主义在本质上是虚伪的。
所谓人之死是表述这样一种思想:人不是理性的,不是非历史的,人是非理性的,是在历史中变化不定的。人并不是宇宙的中心,人的存在、人的出现与消亡不过像海滩涂鸦,转瞬即逝。福柯说:“犹如在18世纪末叶古典思想的根基上所发生的那样,……人类的形象必将像画在海边沙滩的图画一样,被完全抹掉。”
根据福柯的“人之死”的逻辑,人不仅不是宇宙的中心,也根本不存在什么关于人的本质的客观真理,一向被当作人的本质的一切特质都是各种各样的偶然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自然的、文化的以及人际关系的因素。
第三章:思路与方法
《性史》的写作史
福柯一生的学术兴趣可以用他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我想澄清三类问题:真理的问题,权力的问题,还有个人行为的问题。”
谱系学方法
福柯将他的谱系学研究划分为三个领域,并以此为他的著作分类:“第一,有关我们自身与真理关系的历史本体论,通过它,我们把自己变成知识主体;第二,有关我们自身与权力领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通过它,我们把自己变成作用于他人的主体。第三,有关伦理学的历史本体论,通过它,我们把自己变成道德代理人。所以,谱系学可能有三个轴心。在《疯癫与文明》中三个轴心并存,但有些混淆。《临床医学的诞生》和《词与物》研究的是真理轴心,《规训与惩罚》研究的是权力轴心,《性史》研究伦理轴心。”
第四章:认知的意志
压抑假说
压抑假说得到广泛的承认,以致它看上去是历史自明的。福柯提出三个问题:第一,自17世纪以来性受到极度的压抑,这一点是否自明?第二,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机器本质上是否具有压抑性?第三,政教分离主义运动是构成了权力机器和它操作的或操作它的压抑的真正对立面,还是相反,构成了它所谴责的同一历史网络的一部分?
福柯的观点是:权力与性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他并没有否定性受到了压抑,只是否定了权力与性的截然对立。
权力的五项定理
在《性史》一书中,福柯将自己的权力理论概括为以下五项定理:
第一,权力不可能为人们所获取、把握或分享,人们不能把握它或让它溜走;权力的运用来自无数方面,在各种不平等与运动着的关系的相互影响中进行。它以一组参差不齐变动不居的关系,从无数的地点中被行使。权力既来自下层又来自上层。
第二,各种权力关系并非处于其他各类关系(经济过程、知识关系、性关系)之外,而是存在于这种关系之中。
第三,权力来自下面,从权力关系根源上说,也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存在全面彻底的两元对立。它们不是受控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在日益缩小的社会集团里自上而下产生出来的总体二元对抗,而是在工厂、家庭、机关、形形色色社会团体中形成和运作。局部的对抗通过系列依次返回,从而产生了新的阵线、新的联合、新的冲突。
第四,权力关系既是有意识的,又是非主观的。任何权力的运用都有一系列目标和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由哪个个人的主观意识来选择或决定的。这些权力关系不可归因于个人主体,甚至也不能归因于统治阶级,而是以无名的方式从它们首次出现的局部地点产生出来。
第五,哪里有权力,那里就有阻力。然而,或应该说因此,这个阻力在权力问题上从来没有处于局外位置。人们始终处于权力“之内”,逃避它是不可能的。正如没有权力中心一样,也没有反抗中心和居于反抗中心的统一阶级。存在着许多形形色色的反抗,而每一种特殊情况都以不规则的方式分布于不同的时空之中。有时,一系列反抗的汇合导致了一场重大的变革,即“革命”。但是反抗就像权力一样,而且与它结下不解之缘,通常也发生在无数的、易变的、暂时的地点上。
福柯的权力定理与传统权力理论有着明显的差别:传统的权力理论认为,权力是被某些人占有的,而另一些人没有权力;福柯却认为,权力是不能被占有的,它只是在运作着。传统权力理论认为权力是独立存在的一种力量;福柯却认为,权力在各种关系之中,而不是在它们之外独立存在的。传统权力理论认为,权力是自上而下的,有权力者在上,无权力者在下;福柯却认为,权力是自下而上的,也不存在一个界线分明的二元对立结构。传统权力理论认为,权力是有主观意识的,它可以作出独立的选择和决定;福柯却认为,权力是非主观的,不能由个人作出独立的选择和决定,权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传统权力理论认为,某些人是处在权力之外的,他们对权力的抵制是在权力之外做出的;福柯却认为,没有人能够处于权力之外,所有的人都处于权力之内,他们对权力的反抗和抵制也只能是在权力内部。
与权力理论有关的五种方法论
福柯在一次讲座中将他的权力理论所涉及的方法论问题概括为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与前述五项定理略有差异,而且是从方法论角度加以论述的:
第一,避免统治权和个人主体的服从这一对概念,而使用支配和压制的概念。福柯指出:“用支配和压制的问题来代替统治与服从的问题”。我们的分析不应该关心处于中心位置的受到调节的合法形式的权力,不应该关心驱使它们工作的普遍的机制,以及由此带来的持续的效应。正相反,应该关注权力的极端状况,权力的最终归宿,权力的微细管道,也就是说,权力的区域的和局部的形式和机构。……我试图找出惩罚和惩罚的权力是以何种方式有效地体现在某些与折磨和囚禁有关的局部的、区域性的和具体的制度之中,并把这些因素放在一种有效的惩罚机器的背景之下——既是制度化的,又具有物质形态,既受到调节,又非常粗暴。换言之,我们应该在权力实施的极端情况下把握它,在那里,权力总是呈现出不太合法的特性。
第二,我们的分析不应该关心权力的自觉的意向和决策的层面;我们不应该从内部的视角来看待权力,不应该问那种令人迷惑不解、难以回答的问题:“谁拥有权力,他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拥有权力的人的目标是什么?”我们要在权力完全投入到真实有效的实践中的地方研究权力。我们要研究的是权力外在的形象,要研究权力与其对象、目标、应用领域的直接的关系,在它安置自己并产生实际效应的地方。因此,我们不要问为什么某些人渴望支配,他们寻求的是什么,他们的整体战略是什么。我们应该问,在不断开展的压制活动中,在征服我们的身体,支配我们的姿势,规定我们的行为的不断的过程中,事情的发展是怎样的。换句话说,不要去看统治权孤傲的一面,而是要去发现受统治的臣民是怎样通过多种机体、势力、能量、材料、欲望、思想,逐渐地、持续地、现实地、具体地被构成的。
第三,权力不应该看作某个个人对他人,或者说某一群人或一个阶级对他人的稳定的同质的支配现象。相反,我们应该牢记,如果我们不是站在很远的地方来看权力的话,权力并不在独占权力的人和无权而顺从的人之间制造差异。权力可以看成是在循环的过程中,具有一种链状的结构。它从不固定在这里或那里,表示在某某人的手中,不像商品或是财富。权力是通过网状的组织运作和实施的。不仅个人在权力的线路中来回运动;他们同时也总是处于实施权力的状态之中。他们不仅是被动接受的对象;他们也是发号施令的成员。换言之,个人是权力的运载工具,而不是权力实施的对象。不应该把个人看成是单一的元素,一种没有生气的材料,权力碰巧抓住他,把他击垮和驯服。事实上,权力的主要效应之一,就在于某些身体、某些姿态、某些话语、某些欲望被确认和构成为个体。个体不是权力的对手,我认为个体是权力的主要效应。
第四,我们的头脑中都有法西斯主义,或者再深刻一些,我们的身体中都有权力。……重要的不是要推算权力从中心朝向基层的渗透程度,不是要推算它怎样在社会最微小的元素层面对自己进行再生产的程度;而是应该分析权力的不断升级,它从无限小的机制开始,这些机制都有自己的历史,自己的轨道,自己的技术和战略,然后看这些权力的机制怎样被不断一般化的机制和不断普遍化的支配所投入、殖民化、利用、卷入、改变、转移、扩展,等等。……我们需要从最低的层面开始,历史地调查权力的机制在如何发挥作用。
第五,我们有关权力本质的研究,不应该指向统治权的法律大厦、国家机器和与之相伴的意识形态,而应该指向权力的支配和具体操作者,指向臣服的形式和在局部系统的运用及变化,指向战略的机器。
否定六大公设
德勒兹将福柯的权力理论概括为对传统权力理论的六大公设的否定。这六大公设是:所有物公设、定位公设、从属公设、本质或属性公设、模态公设和合法性公设。
第一,所有物公设:权力是夺得权力阶级的所有物。福柯不这样认为,他认为权力只是一种状态,而不是某些人或机构的所有物。权力“只是一些配置、操练、战术、技术、运作”;“它被运用而非被拥有,它不是统治阶级获取或保有的特权,而是其策略位置的整体效应。”福柯的观点并不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而是为我们展示了与传统史观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画面,另一种风景,另一种人物角色,另一种程序:“无数的对抗点、不稳定聚集,各个都包含冲突、斗争及至少是力量关系暂时颠倒之危机”,既毫无类似性也毫无同质性,不具任何单义性,只有一种可能的连续原创类型。权力不具同质性,只被特异性、被权力所通过的特异点所定义。
第二,定位公设:权力就是国家的权力,它定位于国家。福柯反对这种观点,他认为国家本身不过是一种整体效果,或构成“权力微观物理学”中不同层级齿轮及聚点的多样性的结果。现代社会可以定义为“规训”社会,但规训不可等同于任何建制或机构,因为它是一种权力或技术,它贯穿所有的机构和建制,并使其一新的模式运作。权力总是区域的,从不是总体的;但它也不是可定位的,因为它总是弥散的。
第三,从属公设:具体化于国家机器的权力从属于作为下层结构的生产模式。规训体制并不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处于其他类型关系的外部……(它)不在上层结构的位置……它在所有它扮演直接生产角色之处。”权力以其场域的内在性为特征,而不具备超越的统一性;以其线状的连续性为特征,而非各自区隔的整体化:权力是一种系列空间。
第四,本质或属性公设:权力有其本质,而且是一种属性,它赋予权力拥有者(统治者)一种资格,使他有别于无权力的人(被统治者)。福柯认为,权力没有本质,权力是操作性的;它也不是一种属性,而是关系:权力关系就是力量关系的整体,它通过被统治力量并不比统治力量少。“权力包围被统治者,通过并穿透他们,权力靠他们支撑,就如同当他们要反抗权力时,也轮到他们要透过权力对他们的运作点来发动一样。”权力关系并不是运作在某一范围中,而是无所不在地存在于所有具特异性之处,如“街坊的争执、父母与孩子的口角、家居的不和、酗酒与滥交、公众吵架与神秘的激情”等力量关系。
第五,模态公设:权力通过暴力或意识形态施行,不是镇压,便是用欺骗手段使人信仰;不是警察,便是宣传。福柯认为,权力的施行并不通过意识形态,即使当它被加在灵魂上时也一样;而当它被加在身体上时,也不必然靠暴力或镇压来运作。在镇压之前,权力便已“生产现实”;同理,在意识形态化之前,在抽象化及掩饰之前,权力便已“生产真理”。福柯并非无视压抑或意识形态的存在,但认为它们并不构成力量的搏斗,它们仅是搏斗所激起的尘埃。
第六,合法性公设:国家的权力表现在法律上,法律不是被视为一种在粗暴力量强置下的和平状态,就是被当作在斗争中较强者的胜利结果。福柯反对“非法-法律”的粗糙对立,代之以“法规-非法行为”的精微关联。法律是对非法行为的一种管理:有些非法行为由法律所允许并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有些非法行为被法律所容忍,被当作对被统治阶级的补偿,或对统治阶级的服务;有些非法行为被法律所禁止并被当作统治手段。法律并不比打赢战争的结局更具和平状态:它其实就是战争本身以及运作中的战争策略,正如权力不是统治阶级取得的所有物,而是其策略的实际运作。
三大命题
除对六大公设的否定之外,德勒兹又将福柯的权力理论概括为三项命题:第一,权力本质上不是镇压的,而是生产性的,它“煽动、激起、生产”;第二,权力的被运用先于被拥有,因为只有在可决定的形式(阶级)与被决定的形式(国家)下,权力才被拥有;第三,权力的运作经由被统治者不亚于统治者,因为它是通过所以结成关系的力量来运作的。
在福柯浩繁的权力论说中,这三大命题的概括是最为提纲挈领的:权力是镇压性的还是生产性的?权力是被拥有的还是被运用的?权力的运作是仅仅靠统治者还是也要靠被统治者?在这三大命题上,传统权力理论的观点属于前者,而福柯的观点属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