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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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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一部历史的和批评的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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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尔兰] 德尔默·莫兰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副标题: 一部历史的和批评的导论
译者: 李幼蒸 
出版年: 2017-7-15
页数: 626
定价: 13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守望者
ISBN: 9787300182575

导论

什么是现象学?

它强调通过描述现象达至事务真理的企图,现象在最广义上即任何在其呈现方式中,即当其显现于意识、显现于经验者时所呈现者。于是现象学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设法避免一切预先强加于经验的曲解,无论这些强加的曲解时来自宗教的或文化的传统,来自常识习俗,或哪怕来自科学本身。在现象被从内部理解之前不应强加以任何解释。

布伦诺塔的现象学

布伦诺塔提出了一种描述心理学——专注于说明认知的内在自识行为之性质,而不诉诸因果性或生成性说明。换言之,布伦诺塔曾提出一种哲学心理学,或心的哲学。

无前提的起点

现象学的无前提原则主张抛弃哲学的理论活动以偏重于细致描写现象本身,专注于在直观中 所给与者。

胡塞尔首次在《观念1》中公开宣称,他保留着直观的首要性。在该书中他宣称他的 一切原则中的原则是:

每一种原初给与性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可说是在其躯体性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与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与的限度之内,被加以理解。

这个“原初给与的直观”在胡塞尔的哲学中占据核心地位。

胡塞尔在此所用“所与性”(Gegebenheit)一词,概括了这样的观点:一切经验都是按照经验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而成为对某人的经验。在此经验中存在有一种“所与的”(dative)因素,一种经验之“给与谁”的因素。对于胡塞尔,直观出现于一切理解经验中;但是对于真实确定的知识而言,我们的直观具有着最高种类的实行或明证性。

中止悬搁自然态度

对我们的意识经验的结构和内容的检验,受到我们介入日常生活经验方式的限制并被深深歪曲,在日常经验中我们的实际关切、俗常偏见和粗浅的科学知识等,都会阻碍我们对给与我们的经验进行纯粹思考。

现象学悬搁,或自然态度的中止,以及很多方法论还原法和观点变异法(包括所谓的“艾多斯还原”和“先验还原”),以便在研究中抽离现象之中心本质性性质。此种排除法意味着一切科学的、哲学的、文化的及日常的假定都须置于一边,与其说是将其否定,不如说是不予重视。

按照真正现象学的观点,我们甚至不被允许作任何科学的或哲学的假设。我们应当只在现象被给与我们的方式中,在其所与样式中,对其注意。

只有当不考虑关于世界的假设时,所与性样式才会被充分把握。

生活世界和世界中的存在

如胡塞尔所说,一切认知活动均假设着一个被动地前所与的领域,我所知觉的存在世界。返回验察此前所与的世界,即返回生活世界,“在此世界中我们始终生存着,而且此世界为一切认知行为和一切科学判定提供着基础”。

胡塞尔现象学并不质疑我们获得一种“无视角观点”的可能性,即被理解为对于事物的无视角的、理论的、“客观的”理解。胡塞尔尤为热切地充分相信此种观点,这就是数学和精确科学中采取的观点。但他视此为一种理想化,一种理论态度的特殊构造,它们远离着日常经验。

海德格尔认为,人类永远时已经陷入世界之中,人被抛入此世界中,此世界显示于情绪中,此情绪的全部性质被其概括为概念:“在世界中”。

现象学作为认知的成就

现象学的全部观点甚至是:我们不可能将主体领域和自然世界领域分离,如科学的自然主义者所做的那样。主体性必须被理解为不可避免地卷入构成客体的过程。于是,对于胡塞尔来说,一切哲学的主要神秘性,“诸神秘性中最神秘者”就是这样的问题:客体如何在意识中和为了意识而被构造? 存在的只是“为主体[而存在]之客体”。

海德格尔诉诸对存在[Being]在其中显现的方式之描述,谈到了人的存在[beings]作为该显现的处所,他使用了德语词Dasein[此在],或直意地“存在于那里”。但是,尽管彼此的论述完全不同,两位哲学家都努力于表达 世界在人内并通过人 而得以在其中显现的方式。现象学的“为主体之客体”概念大概是其对现代哲学重要的贡献。